第1169章 五代十国时期的糊涂大帅和倒霉将军(三)

    张处球的七千精兵如潮水般涌来,李三郎带着几十个弟兄死死守在桥头,刀枪碰撞声、喊杀声、惨叫声混成一片。李三郎已经浑身是血,分不清是自己的还是敌人的,手中的刀都砍卷了刃,但他依然咬着牙一步不退。

    李存进赶到的时候,李三郎正被三名镇州兵围攻,左支右绌,眼看就要支撑不住。李存进大吼一声,纵身跃入战圈,长刀横扫,一刀便将一名敌兵连人带甲劈翻在地。另外两名敌兵大惊失色,还没来得及反应,李存进反手又是两刀,干净利落地结束了战斗。

    李三郎踉跄着站稳身子,喘息着说:“将军,您怎么亲自来了?”

    “我不来,你就死了。”李存进拍了拍他的肩膀,“还能打吗?”

    “能!”

    “那就接着打。”

    战斗从黄昏一直持续到深夜。李存进身边的弟兄一个接一个倒下,但他本人就像一尊杀神,守在桥头上寸步不退。张处球在后阵看得暗暗心惊——他带了七千人,对方就几十个人,居然打了这么久还没拿下桥头,这个李存进到底是什么怪物?

    但再勇猛的将军也敌不过人海战术。当李存进身边只剩下不到五个人的时候,他的身上已经不知道中了多少刀、挨了多少箭。他的盔甲早已破碎不堪,鲜血顺着甲缝汩汩流淌,在脚下汇成一个小小的血泊。

    “将军!”李三郎已经站不稳了,他用长矛撑着身体,声音嘶哑得几乎发不出声,“守不住了……”

    李存进没有回答。他抬头望向夜空,秋夜的星空清澈而寒冷,像是什么人的眼睛,正冷冷地看着这片染血的大地。

    他忽然笑了。

    “三郎,你说人死了以后,会去哪儿?”

    李三郎愣住了,他不知道将军为什么在这种时候问这种问题。

    “大概是……回家吧。”他喃喃地说。

    “回家。”李存进重复着这两个字,眼神忽然变得温柔起来,“我老家有棵大槐树,小时候我总爱爬上去掏鸟窝。有一次从树上摔下来,摔断了胳膊,我娘一边给我上药一边骂我,骂着骂着就哭了……”

    他收回目光,重新握紧了手中的长刀。刀身上满是缺口,就像他这具伤痕累累的躯体一样。

    “下辈子,不当兵了。”他说。

    然后,这位征战一生的老将,迎着潮水般涌来的敌军,发起了最后一次冲锋。

    天亮的时候,东垣渡的桥头上横尸遍地。晋军清理战场的时候,找到了李存进的遗体。他倒在桥头正中央,身上伤口无数,手中还紧紧握着他那把卷了刃的长刀。据说费了好大的劲才把刀从他手里取下来。

    李三郎活了下来。他身负重伤,被压在几具尸体下面,昏迷了一天一夜才被发现。醒来后他说的第一句话是:“将军……守住了吗?”

    没有人回答他。

    消息传回晋王大营,李存勖正在吃饭。听完战报,他端着碗的手停在了半空中,好半天没动弹。然后他缓缓放下碗,站起身来,走到帐外,仰头看着天空。

    随从们都不敢吭声。

    过了很久,晋王才开口说话,声音沙哑得像是砂纸磨过石头:“存进跟了我多少年?”

    一旁的侍从小心翼翼地回答:“回大王,快二十年了。”

    “二十年。”晋王低声重复,“二十年征战,死在一个破桥头。张处球,你给寡人等着。”

    他转过身,脸上的表情让人不寒而栗:“传令下去,让李存审来接替存进,主持镇州战事。告诉存审,不惜一切代价,给我踏平镇州!”

    顿了顿,他又补了一句:“还有,把李存儒那个废物给我押回来。寡人要亲自问问他,一个唱戏的,是怎么把卫州给唱没的。”

    说完,他大步走回帐中,再也没有回头。

    帐外的秋风吹过营地上空,把旗帜吹得猎猎作响,像是在为阵亡的将士们送行。

    这一年秋天,晋国丢了卫州,死了一个刺史,折了一员大将。两场败仗,一个是因为贪,一个是因为忠,两相对照,令人唏嘘不已。

    历史的车轮滚滚向前,从来不会为任何一个人停留。而在这车轮碾过的尘埃里,有的人死得像一个笑话,有的人死得像一首悲歌。

    司马光说:

    史载李存儒以伶人进身,凭宠得郡,莅任则横征苛敛,至于月课士卒、纵兵归农,其贪鄙愚顽之状,实世所罕见。段凝之袭卫州也,如入无人之境,三千守卒散若鸟兽,积年粮械拱手资敌,此岂战之罪耶?盖政之失也。然观存儒所为,非独一己之贪墨,实乃人主用人失察之祸——以优伶典州郡,以谄佞司民社,虽有良法美意,亦将败于斯人之手矣。至于李存进,以宿将之资、壮烈之节,血战桥头而身死,忠勇可昭日月。然以一军主将,亲蹈死地而与士卒争锋,虽壮则壮矣,于国家全局何补焉?此二事者,一以见小人误国之害,一以见良将轻身之失,治军为政者,可不鉴诸!

    作者说:

    这段历史里最让我感慨的,不是李存儒的荒唐,也不是李存进的悲壮,而是这两个人恰好构成了一个时代的缩影——在那个天下板荡、人命如草的五代乱世里,最不值钱的是人命,最值钱的也是人命。李存儒把士兵的命当成了敛财的工具,李存进把自己的命当成了尽忠的代价。两种极端,同一种残忍。

    更值得玩味的是,李存儒之所以能当上刺史,恰恰是因为他“会来事”——这是人类组织中一个古老而顽固的顽疾:上位者天然倾向于提拔让自己舒服的人,而不是能干活的人。李存勖喜欢看戏,于是一个演员就成了刺史。这听起来荒诞,但在千百年来的权力结构中,类似的事情从未绝迹。只不过今天的“伶人”换了身行头,可能是会写ppt的,可能是会说话的,可能是会站队的——本质上和李存儒没什么两样。

    而李存进的结局,则提出了一个更深层的问题:真正的忠诚,究竟应该是忠于什么?是忠于一座桥、一个阵地、一道命令,还是忠于更大范围的胜利?他选择战死在桥头,固然悲壮,但晋国也失去了一员不可替代的大将。在极端情况下,“不退”究竟是勇气还是固执,“死战”究竟是尽责还是浪费?这不是一个非黑即白的问题,但值得每一个身处责任岗位上的人反复掂量。

    本章金句:

    “将军守住了桥,但桥那头,已经没有需要过桥的人了。”

    如果你就是文中的主人公李存儒,坐在卫州刺史的位子上,面对一城的钱粮和三千大兵的“管理费”,你会怎么选?是像他一样搂一把就跑,还是老老实实当好这个官?说实话,在那个位置上,手里握着不受约束的权力,头顶上还没有有效的监督,你真的能保证自己不动心吗?

    如果你是李存进,在那个血色黄昏的桥头上,身边只剩下十几个弟兄,身后是空荡荡的大营,你会怎么选?是不惜代价死守到底,还是果断撤退保全有用之身?哪一种选择才是真正对大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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