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3章 奚族使团来了
长安城突然出现了一种叫做报纸的东西,纸张不大,内容也比较简单,只有一篇文章而已。里面介绍了购买草场的相关事宜,这报纸一出来就导致了长安城的轰动。
消息精通人早就知道房相去草原就是为了草场的事情,更知道葛家、尉迟家都先购买了草场。没过几天,程咬金、李道宗家里也筹集资金打算购买草场。
还有人在市面上看到过羊毛做成的线编织的衣物,这就导致手里有钱的人都想参与一把,将来也算是给后辈儿孙多一份产业。
于是房玄龄还没进入草原,无数人就托门路找到了李世民。
李世民此时真是心满意足,草原上没了敌人,如果草原被大唐所用,以后不用担心再来一波游牧民族。这是历代皇帝都没做到的,看来朕这个千古一帝要名副其实了,嗯,葛明这个混账还是有点能力的。
这次打突厥斩杀了无数突厥精锐,李世民觉得这事做的不错。不然太多俘虏都不好安置,那些文官只会死读书,打仗有不死人的吗?对方死多一些有何不可?
俘虏人数不多好处太多了,会更加好安置,而且用不了多少年这些人就融入大唐了。
关键还有牛马羊缴获,几十万头啊,几十万头,打突厥的消耗全都赚了回来。死伤的人要加倍抚恤,这还能剩下好些东西呢。李世民决定了,牛马要多弄一些回来,这时候肉牛变更牛的法子总算可以用上了。对对对,这个法子还是葛明那个混账想出来的,牵着牛鼻子走。
马要挑选一个做战马,大唐铁骑才算名副其实。而养多留在草原上繁衍,将来肉食、皮毛也就不缺了。
至于金银珠宝那就更多了,虽然李世民觉得这东西不能吃喝,但是可以换很多物资。空荡荡的国库总算能充实了,休养生息几年,朕也过几天舒心日子,等到过几年再把吐谷浑灭了,那时候的版图就能超过前隋了。
刚灭了突厥,老李已经打算灭吐谷浑了,可见老李还是有前瞻性的。
吐谷浑是李世民必须灭的,原因其实有很多。一个是有吐谷浑的存在,导致大唐通往西域只有一条狭长地域可走,需要打通通往西域的道路。
二是隋文帝的时候吐谷浑臣服,算是藩国。隋炀帝的时候吐谷浑叛乱,结果被隋炀帝派兵大战吐谷浑,占领了对方大半土地。这时候吐谷浑大半土地被隋朝直接管辖,等到隋朝末年吐谷浑又反叛了,还把隋朝管辖的土地全部抢了回去。
隋炀帝的时候都管辖了吐谷浑大半土地,李世民觉得自己肯定也行,不但行而且要全部占领。当然还有个更加现实的问题,那就是自从大唐立国之后,吐谷浑还是非常强大,不断劫掠凉州,让李世民不胜其烦。
大唐灭突厥的消息传的飞快,很快就到了举世皆知的地步。原本在这片大陆上,突厥才是最强大的国家,如今居然被立国只有十多年的大唐给彻底灭了,可见大唐的强大之处。
当然李世民也的确很强,要说中原王朝跟草原游牧民族作战,战绩排第一的只能是李世民,因为只有李世民用最小的战损,最少的物资,灭掉了一个当时最强大的国家。
对内其实也有很多好处,李世民的威望拉满,皇权彻底稳固,再也没人敢说的位不正的话了。
李世民甚至都好意思去见见太上皇李渊,说起来自从李渊搬到了弘义宫(李渊搬过去之后改成了大安宫),李世民就除了过年、李渊生日就不去,因为不好意思,或者内心始终有愧疚。现在动不动就去看看太上皇,畅谈下大唐立国之初被突厥欺负的悲惨情形。
大唐灭突厥,最先得到消息的自然是被突厥压迫的国家,比如薛延陀,这是漠北草原最强的国家,知道突厥被灭之后立刻臣服进贡,如今使者就在来的路上。
回纥、拔野古、仆固、同罗、铁勒十三部,这些国家或者部落也都摆脱突厥控制,遣使朝贡,打算认大唐为宗主,如今使者也在来的路上。
这么多国家或者部落被突厥控制,其实也足以说明突厥以前的强大。
高句丽、百济、新罗,遣使祝贺灭突厥,打算献上特产、地图。
契丹也正在派遣使者,打算从此归附,并且年年进贡马匹、兽皮。
吐谷浑也打算派遣使者来,打算进贡牛羊,但是老李觉得除非把土地献出来,不然朕还是要灭你。
贞观四年的长安城,应该是见到最多外国人的一年。人数多,种类也多。
奚族更是与众不同,打算内附到长城以内,希望李世民给予唐人待遇。奚族可是葛明最熟悉的一个民族,这是民族相对其他民族更温和一些,葛明在临渝的时候就开始跟奚族做生意,要说临渝的富裕,跟奚族来的牛马有密切关系。
如今的奚族,梅知辉已经非常有话语权,葛明早就劝说过梅知辉干脆劝说奚族内附好了,梅知辉开始不乐意,等到突厥被灭,还听说有神器出现,这才觉得葛明说的有道理,大唐太强了,只有依附强者,才会有出路。要是不依附,葛明在信中说过,临渝随便派点人带着神器就能把奚族灭了。
奚族的反应最是迅速,使团最先到了了长安,梅知辉其实已经是唐人,所以不能作为使者来,但是在使团队伍里面有绝对高的地位。
梅知辉来之前还派人给葛明送来了一封书信,要说葛明除了以前跟李承乾之间有书信往来,这还是第一次收到别人的信,所以也掐着手指头等着梅知辉的到来呢。
葛明跟梅知辉的交情很好?其实也不能这么说,应该说是合作关系,而且合作的不错。不过当一个人发达之后,很愿意让以前认识的人知道自己发达了,或许葛明盼着梅知辉到长安,更多的是这种心态吧。
春暖花开,葛明也愿意出城走走。要说葛明从来就没出过春明门,这是靠近东市的那个门,这次梅知辉肯定是从东边的春明门而来,为了表示尊重,葛明打算出长安城去迎一迎,顺便踏青,主要是踏青。
要说出去玩,丁香小丫肯定跟着,至于房遗爱每天都盯着葛明,要是葛明读书房遗爱就跟着读,要是葛明出去玩不带他,房遗爱甚至敢拿跟绳子把自己吊死,让葛明心疼死。
所以房遗爱也要跟着,再加上李信等人,十多人的踏青队伍就这样组成了。
出长安城的春明门,眼中全是绿油油的麦子,看来今天又是一个好收成。
长安城四个方向都有十里长亭,这是接送人的地方,寒冬已经过去了,出门和来长安的人也就变多了,所以长亭这里人非常多。唐代送别有折柳的风俗,就是送人的时候折一枝柳条送给对方,表示难舍的意思,留下的意思。
柳跟留是谐音,这就导致周围的柳树光秃秃的,葛明内心一直说太不环保了,垂柳成荫不是更美?其实长安第一送别的地方是灞桥,唐诗里面有很多记载,自从隋朝开始,灞桥两岸遍植柳树,不然柳条根本就不够用。
房遗爱在葛明边上唠唠叨叨:“师哥啊,应该把烧烤的家伙什全部带上的,这么好的景色缺少了美食,好像少了一些意境。”
“你真是跟师哥待得时间长了,居然还懂得什么叫意境。咱们是来接人的,让客人看到岂不是有些失礼?”
“师哥啊,你以前钓鱼秘籍说过,这个时候的鱼最好钓,因为春季可以钓浅滩,咱们好长时间没钓鱼了呢。”
“你这个提议倒是不错,晚上准备对你进行一场惨无人道的考试,如果能合格,明天就带你钓鱼去。”说起钓鱼葛明心中也有点长草,要是春秋季节不钓鱼,那还敢自称是钓鱼佬?
“师哥,你可不要吓我,惨无人道是什么意思?”
“就是内容有点多,不过小爱你放心,师哥对你有信心。”
“师哥,我对自己都没信心。”
葛明在房遗爱脑袋上抽了一巴掌,房遗爱赶紧改口:“师哥,我有信心。”
“这就对了,如果你考试不合格,师哥自然也不能去了,所以你肩负着我们两人能钓鱼的重任!”
“嗯,放心师哥,包在我身上。”
葛明满意的点点头,学识什么的不是最重要的,尤其是对于房遗爱这样的勋贵之后,明明是学渣拍着胸脯表示肯定能考好,这份儿自信才是值得表扬的。不然以后看到公主就低头,全是自卑的心理,如何振夫纲呢?人家高阳可是有鞭子的哦。
春天出来走走,的确让人心旷神怡,葛明就喜欢这么溜溜达达。
远处一队骑着马的人扬起了不少尘土,到了不远处葛明发现居然是奚族装扮,看来梅知辉总算到了。
葛明现在的身份不允许迎上去,就这么背着手看着梅知辉。梅知辉老远就看到一个风度翩翩的少年,虽然距离有些远,但是这个少年实在太耀眼了。
一马飞奔而来,到了葛明身边一个漂亮的翻身下马,让葛明暗暗叫好。别看自己骑马多年,跟梅知辉还真没办法比。
“梅知辉见过小郎君。”标准的大唐礼,让葛明很有好感。
“梅知校尉,上次见面好像就是去年的这个时候,那时候咱们还在临渝。”
“小郎君记忆真好,去年就是这个时候,小人刚从草原带回来第一批货物。”
“不要小人小人的,这次陛下肯定会有封赏,至少也能弄个爵爷当当。”
梅知辉听后满脸都是笑容,奚族的首领又如何?远不如在大唐得到一个爵位。梅知辉原本是有野心的,这一点葛明早就知道。一个落魄的奚族贵族,自然想要恢复祖先时候的荣耀,梅知辉其实实现了。
所以葛明其实不完全相信梅知辉,禄伯和福伯当年也在商道中放了不少自己人,如果梅知辉前些年稍有不妥的地方,那么肯定不能活到现在。
自从临渝跟奚族的商道通了之后,梅知辉在奚族越来越有话语权,因为控制了奚族的贸易。如果突厥不被大唐灭掉,梅知辉甚至有想法做做奚族的首领,如今算是看开了,依附强者才是生存之道。
“梅知校尉,那边好像是礼部来接你们的人,我就是很久没见你甚是想念,所以先来见见你。还是应该公事为主,等到你忙完了再来曲江坊找我,我们再详细聊聊吧?”
“小郎君,小人也甚是想念,不但想念您也想念阿郎,自从听说阿郎活擒颉利,小人兴奋的几天都睡不着。”葛明笑着点点头,心想是吓得吧?
“既然如此小人就先告辞了,等过几天小人去家里拜访。”
“好吧,去吧去吧。”
梅知辉施礼,然后去跟奚族的人汇合,这时候礼部的人才迎了上去。
“师哥,这个大胡子就是奚族的?骑术真好。”
“嗯,算是师哥的老相识。”
“一会小郎君,一会阿郎,一会家里,这是要把自己当成葛家人了?”
“哈哈,小爱不要看不起草原上的人,莫要歧视。”
房遗爱听后点点头,这时候李信匆匆忙忙的过来了。
“小郎君,寿伯派人传来消息来,家里出事了。”
“什么?赶紧回家,出了什么事?”
“煤球生了!”
葛明差点气死:“李信啊,你这口气差点把本小郎君吓死,煤球生了就生了呗。”
李信笑着说道:“这不是因为小郎君重视煤球吗?”
“走吧,回去看看,这也算咱家的大喜事,回去应该好好庆祝一番。”
煤球生了,足足四只,或许因为葛明看不惯波斯猫的那张脸的缘故,煤球很争气,居然没有一只是五官挤在一起的。有三只都是狸白,有一只纯白的,这在猫的世界里是最低等的毛色,葛明打算将来把这只送给高阳公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