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寻踪(2)

    当凌枫知道这是冯诚的车后,也不由感到意外。

    “现在是什么人在开这辆车?”凌枫问道,车主自然不可能是冯诚。

    “不知道。”文峤说这话倒也不能算是完全撒谎,他确实不知道那女人的真实身份。“有可能是当初我们查到的那个宋元夕,实际上,我们对这个人一无所知。她应该也在刻意隐瞒身份,不然不可能宁可继续用这辆已经暴露身份的车,也不愿意留下有迹可循的新线索。”

    “既然她都已经知道暴露了,以宋元夕这样谨慎地性格,她肯定不会再明目张胆地开着这辆车去做重要且需要隐蔽的事,从而让我们抓住把柄吧。”凌泠有些不认同。

    文峤目光如炬,毫不客气地打断她:“先行动起来!如果你走到一半发现出现偏差,那就及时调转调整,而不是抱怨或懊悔自己一开始就不应该出发。你以为所有的线索都是摆在明面上可以让你一眼看到,不费力气就能找到的吗?如果你还想在这一行好好干,就改一改你那还没开始就退缩的毛病!”

    凌泠一瞬间便涨红了脸,呆立在原地,垂头盯着自己的角尖。

    凌枫虽然有些心疼自己妹妹,心中却并无不快,反而高兴能有一个这样的外人帮忙教育她。毕竟他自己面对凌泠的时候总是心软说不出狠话,而对于自己的教导,妹妹也很难真正听到心里去。

    凌枫拍了拍她的肩,鼓励道:“人有失足,马有失蹄,她不可能事事做到完美,我们总会找到她的破绽的。”

    凌泠依旧垂着头,不让被人看到她的眼睛,这个时候任何安慰的话都不起作用了。她慌忙转身,就要离开。

    “留意那个司机。”文峤的声音依旧清冷。

    “什么?”凌泠猛地站住,可依旧不敢抬头看他。

    “宋元夕不是自己开车出行,她有一个随行司机,找到他的身份告诉我。”

    见文峤没在看自己,凌泠才敢偷偷瞥他一眼,轻轻“嗯”了一声,飞奔而去。

    ……

    这间两室一厅的普通住宅挂着厚厚的窗帘,伸手不见五指,别说现在是夜半时分,恐怕就是烈日当空的正午,也难有光线透进来。

    这家的主人似乎还没回来,照明灯像沉寂的死水,与这间房子里的其他东西一道隐没在浓重的黑暗里。

    不知过了多久,从玄关处传来一阵窸窸窣窣的响动,电子门锁解锁时的那种独特“嘶嘶”声从门后响起,下一秒就是拧动把手的一声“咔哒”。

    门外走廊上声控灯的灯光从洞开的门口照进来,映射出一个人影。他伸出手摸向墙壁上的开关,看这熟练而自然的动作就能知道,他便是这间房子的主人。

    不大的客厅瞬间亮了起来,一切就如同他离开时的那样,毫无变化。

    他将随身的包随手地扔在一旁,人也顺势倒在柔软的沙发中,手脚大摊,无比舒适地靠抱枕上,闭上双眼,全身放松。

    一阵若有若无的香甜气息飘入他的鼻孔,像是某种清甜的水果。奇怪,他什么时候买水果了?

    他有些想要睁开眼睛看看,可大脑中似乎有另一只手牵扯着他的神经,让他继续保持这种放松状态,不要睁眼也不要动,任由身边发生什么事也与他无关。如同在寒冷的冬季早晨,缩在温暖的被窝里,却还要和那缠绵的睡魔作斗争,只要思想放松一秒,便有可能被它胜过。

    手背上猛然痒了一下,好像有蚊子在上面叮了一口。这也很奇怪,这个季节应该还没什么蚊子才对。

    “能听见我的声音吗?”一个声音不知道从哪里传了出来。

    “是谁……在说话?”他并没感觉到自己的嘴唇在动,可声音就这样发出来了。

    “告诉我你的名字。”

    “是谁……你是谁?”

    看来即使在吸入七氟烷的状态下被注射了硫喷妥钠,也没能让他完全卸下心防。面对这个摊坐在沙发内陷入恍惚的人,站在他面前的黑衣男子有些意外——看来虽然他只是个边缘人物,却应该也是受过些训练的。

    这倒也是件好事。黑衣男子嘴角浮现起一丝轻笑:这正好能说明,他并非一无所知。

    说起来他也已经有一年多没有用过以前那套手法了,想起来还有些怀念。

    他看了看手表,设了个30分钟倒计时,吐真剂的效力只能维持半个小时。他并非不能延长时间,而是想要在神不知鬼不觉的状态下完成审讯,就不能在人身上施加过大的剂量。

    沙发里的人依旧闭着眼睛,可眼珠却在不断转动,仿佛陷入了一场梦境。

    “你忘了我说过的话了,你敢对我提问!”

    “对……对不起,爱丽丝小姐。”声音陡然变得谦卑起来。

    “你刚才去了哪里?”

    “我……我不是刚从您那里回来吗?”

    “撒谎!你不是去过玉泉山吗?”

    “玉泉山……不是昨天去的吗?况且,只是从那山脚下走过而已。”

    “所以,你去那里做什么?”

    “不是您吩咐我去的吗?”

    “你又在问我问题了!”

    “抱歉抱歉……昨天早上我走211省道离开云陵市,经过玉泉山脚下,大概是上午11点到您住的希尔顿酒店,接您去了星月夜。下午的时候,去了一趟dmt生命科学,晚上去了夜阑吃饭。大概凌晨11点的时候,我根据您的吩咐,走了和早上来时相同的路,经过玉泉山脚下,沿着211省道,再次去了一趟云陵市的那家医院。”

    “哪家医院?你去那家医院做什么?”

    “送人。”

    “什么人?”

    “爱丽丝小姐,我向您发誓,我真的没有偷看。”

    躺在沙发上的人呼吸变得急促起来,似乎即将从梦中醒来。黑衣男子将注射针头中剩余的药剂缓缓推入,那人才又重新恢复了平静。

    “告诉我,你说的医院在什么地方?”

    “1/7便利店。”

    便利店?不是说医院吗?怎么又冒出来一个便利店?

    “我刚才吩咐过你,明天要做的事,还记得吧?”

    “当然。”

    “说出来。”

    “明天早上9点之前,去酒店接您,然后去东湖别院的方总家里。”

    “记性还不错。”他假意夸赞道:“然后呢?”

    “然后……您没有告诉我呀。”

    “蠢货,你听错了。我说的是之前,我上次和方总见面是什么时候?”

    “上个月16号的时候,您在夜阑和方总吃过一次饭,我在送您回去的时候,还遇到了您的一个朋友。这个月的6号和12号您去过几次星月夜,不过我不知道您是不是去见方总。8号和9号我给方总当了两天司机,也不知道他在这个时间段里是不是见过您。”

    他梦呓一般的声音说得极缓极轻,需得摒气凝神才能听清。

    能问的问题已经问得差不多了,也已经得到了充分的信息。以他这样的身份,自然不可能知道太多核心秘密,今天也算是收获颇丰了。

    这时,他的目光瞥到了角落里放着一个一米多长的金属笼子。

    “你养的那条狗呢?”

    “死了。”

    “怎么死的?”

    “……”

    “怎么死的?”

    “被我杀死的。”

    “为什么?”

    “因为那条狗不听话,总是在半夜嚎叫。”

    “然后呢?”

    “然后我就把它杀了。”

    “杀了之后呢?”

    “……扔了……”

    那人的呼吸又开始急促起来,这回,连手脚都有些微微的抽搐。观察着他的男人皱了皱眉,看了看手表,时间还剩8分02秒。只过了20分钟,他就有醒来的迹象,看来这个问题比先前所有的都要令他想要回避。

    好在这不是他这次探查的重点,该问的问题也差不多都问出来了,是时候该撤退了。

    他拉开阳台的窗户,来时和撤退的路线他都已经提前观察并规划好了。

    这里是5楼,说高不高,说矮不矮。他在阳台的栏杆上套上一根看起来极细却极坚韧的滑索,从外套口袋里掏出一双黑色手套带上,借着夜色的掩映,翻出阳台,从这里向下灵巧一跳,立刻就到了4楼,借助墙体外突出的一个小平台稳了稳身形,又继续向下,大约半分钟,就顺利地到达了地面。

    解开那根套在栏杆上的绳索,那根细线便像能自动收缩的卷尺一样,自动回收到挂在他腰间的一个黑色的小圆筒中。

    正当他要转身离去之际,一双隐没在黑暗里的绿眼睛突然一闪,一只浑身漆黑的猫咪从绿化带里优雅地走了出来,缓缓蹲下,一只毛茸茸的尾巴娇柔而妖娆地摆动着,圈住了自己半个身子,就这样静静地看着眼前这个看起来和它一样神秘的黑衣男子。

    “被你看到了啊。”他难得有这样的雅兴,蹲下来向那只黑猫伸出了手。。

    黑猫抬头试探着嗅了嗅他的手指,继而把头凑了上去,在他掌心摩梭。

    “不要说出去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