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 警察

    凌枫带着几个民警,拨开重重人群,终于来到了中心。几位民警熟练地拉着警戒带,将无关人员远远地隔离开来。

    刚才被他们团团围住的地方是一个用来放置道具的小隔间,此时一个少年手里握着一柄血淋淋的尖刀,跪坐在一个长条状的合成木板箱旁边,定定地望着里面的东西,一动不动,仿佛被抽走了灵魂。

    一见这房里的情景,加上这种特殊的气味,凌枫瞬间就明白发生了什么。

    “警察!放下武器!”凌枫喝道。

    少年似乎被这威严的声音惊醒,身子颤了一下,缓缓回过了头,手里的刀却并未放下。

    凌枫认得这张脸,是方筑。他那件纯白的大衣外套上沾染了污泥一般的血渍,可那张俊秀洁白的脸上却干干净净,出淤泥而不染,眼神更是明亮清澈,纯净无辜,竟然与他平日那种作威作福,桀骜不驯的神情判若两人,全然不像是刚刚做了一件常人不可想象之事的人。

    凌枫微微吃了一惊,可目前还不是在意这个的时候,必须全力提防他再做出什么危险举动。

    方筑呆愣了片刻,好像也认出了他:“是你?”

    似乎还有理智,凌枫想着,可下一句话就让他对自己的这个想法产生了怀疑。

    “你怎么来了?”方筑好像还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的样子。

    “你这是在装疯卖傻吗?你刚才做了什么?你手里拿的是什么东西?”凌枫慢慢靠近他,想夺下他手中的刀。

    方筑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手,那种黏糊糊的感觉无比真实,那种腥臭的铁锈味和腐败气息却已经不像刚开始那么明显,这大概就是入鲍鱼之肆久闻而不知其臭了。

    他吸了吸鼻子,嫌弃地蹙着眉嘟囔道:“已经不新鲜了,没意思。”

    那种强烈的刺激感来的快,去的也快,只在心中留下更大更深的空洞,需要用更强烈的刺激来填补。

    这时,方筑慢慢从地上站起来,毫不在意地把手里的刀往旁边一扔,恢复了平日吊儿郎当的样子,轻描淡写地说道:“我在这拍电影呢,怎么?拍电影也犯法吗?”

    凌枫向身边民警使了个颜色,他们顿时会意,来到方筑身边,一边站了一个,将他挟持在中间。

    “你少在这里装糊涂!”

    可方筑一点也不吃他这一套,反问道:“我装什么糊涂了?”

    凌枫耐着性子说道:“你涉嫌杀人,人赃俱获,还想狡辩,先带回去再说!”

    听到这话,两个民警就要押着方筑出去,可这时他却急了,一边挣扎一边大喊:“你干什么?凭什么这样对我?”

    “快放开我,你们知道我是谁吗?”

    “记者呢,摄影师呢,赶紧拍下来,警察打人了,冤枉好人啊……”

    凌枫被他吵得头疼,忙说:“拷起来,先带回局里,让他冷静冷静。”说罢,让法医组进入现场取证,自己则开始外围的调查走访。

    周围都是举着手机四处拍摄的人,也有人在窃窃私语,交头接耳,眼神时不时的向这边瞟过来,按捺不住的好奇心和猎奇心,让这座废弃的游乐园变得前所未有的热闹。

    在这群人中,有一个人却显得格格不入——这是一名警察在日积月累的办案经验中自然习得的敏锐洞察力和感知力。那个虽然也像别人一样举着手机,却眼神慌乱,神奇怪异的男人。

    这时候,凌泠走了过来。

    “他们这里是一个电影剧组,在这里拍戏,不过好像就是那种半吊子的爱好者,也就十来个工作人员,导演就是那位百盛集团的太子爷,这个队伍就是组起来给他玩票的。”

    “看出来了。”凌枫一边和她搭话,一边还在观察着围观人群的反应。“报案人找到了吗?”

    “嗯,是这个剧组的场记,叫刘勤,你需要再亲自去问问他吗?”

    “不必了,你说吧。”

    “我们是9:28接到的电话报案。他在电话里说,自己目睹了一场杀人事件,杀人者是他们剧组的导演,也就是方筑。根据他的证词,他每天早上都要把工作内容和导演核对一遍,如果不出什么意外,9:30就可以开拍。当然,我们这位大导演只用负责看监视器就行了,发表一些独到但不专业的意见,在这之前的准备、调度、协调工作都有专门的人提前做好了。”

    “方大导演一般过了9点到片场,通常是9:10左右,到了之后就在自己的保姆车里休息,等着场记去找他汇报工作,然后开始一天的工作。但是今天到了9:20的时候,依旧没见到他,所以刘场记就跑到片场的其他地方去找,正好遇上了平时接送导演的司机,就向他打听导演的行踪。”

    “司机说今天早上新送来了一批道具,导演现在正在道具室做验收。于是,刘场记就去那里找他。结果就发现他正拿着一把刀,往地上那个木板盒里不断地刺着。场记还怕自己看错了,特意走上前去,一直走到了他身后,看到那盒子露出了一张脸,已经被划得面目全非,里面用来做填充的白色泡沫粒子全被染红了,甚至还有部分疑似内脏和血块的东西被翻了出来。他被吓得跑出了道具室,连忙报了警。”

    凌泠凑在凌枫身边和他描述了刘勤的衣着打扮,让他锁定了人群中一个看起来依旧惊魂未定的瘦小男人。

    “那个司机呢?”

    “叫张强,就是穿那个黑色呢子大衣,头发有些秃,有些胖,站在马晓超右手边的那个人。我们询问了几个工作人员,根据他们的证词,那个木箱子就是这个张强早上送来的。”凌泠说道。

    果然就是那个人。

    “去会会那个司机吧。”凌枫说道。

    凌泠率先走到张强面前:“你就是平时开车负责接送方筑的司机张强,对吧?”

    “对……”张强有些结巴的应声道。

    “说说你今天早上的行程吧。”

    “啊?从……从什么时候开始说啊?”

    凌泠眼睛一瞪,有些不满他的愚笨:“当然是从头开始说啊,就从你早上起床之后开始说吧!”

    “哦……哦,好的。”张强勉力定了定心神,开始了他的叙述。

    “我今天大概是6点起床,之后刷牙洗脸,在我们楼下的早餐摊子吃了一碗面,然后就去了东湖别院。”

    关键地名出现了,凌泠迫不及待地打断道:“你去东湖别院做什么?”

    “去换车,今天要把一件大件道具拉到这里,普通的小车装不下。”

    “东湖别院可是高档别墅区。”

    “对,我的雇主住在那儿。”

    “你的雇主是……”

    张强这时候突然有些欲言又止:“是……就是小方导演的继母李芸,她……也是我的高中同学,是她介绍我来这工作的。”

    这倒是一层意想不到的关系。

    这时,张强突然紧张地说道:“警察同志,我们的这层关系能不能替我保密啊。”

    “这有什么需要保密的必要吗?难不成你们还有别的关系?”凌泠怀疑地看着他。

    “不!不是!”张强意识到自己好像越描越黑了,连忙解释道:“小方导演和他继母的关系非常差,有钱有势的老头子和年轻貌美的第二任夫人,原配的青春叛逆期儿子,就是那种很常见,很俗套的豪门纠葛,警官,这你们应该懂的吧……要是让小方导演知道我是他继母的高中同学,他肯定不愿意再用我了。”

    凌泠冷哼一声:“先别管他还愿不愿意用你,还能不能用才是问题好吧。”

    “你接着说。”凌枫收回被岔开的话题。

    “好……好的。我去东湖别院把他们家一辆皮卡车开走了,去一家制作电影道具的工作室搬运道具,然后就直接把车开到了这里。”

    凌枫让凌泠记下了这家工作室的地址,让她和马晓超跑一趟。

    他的叙述有些过于简略了,凌枫这样感觉道,其中的细节还得他们一条条来问。

    “你到东湖别院的时间大概是几点?”

    “这个我没有特别注意,但是算算路程的话,应该不会超过7点。”

    “为什么要去那里?”

    “啊……刚才不是说过了吗,我的车装不下,去换一辆皮卡……”

    “这么说,你知道今天要去拿的具体是个什么样道具咯?”凌枫目光如炬。

    “不……我不知道……”

    “既然如此,为什么你知道要提前换车?”

    “我就是替人打工的,当然是雇主怎么说我就怎么做喽。”

    “你怎么出这么多汗?这个天气,难道你很热吗?”

    “对……对不起,警官,我这个人平时比较胆小,还是第一次接受这么正式的问询,所以……有点紧张……”

    凌枫冷冷地瞥了他一眼,脸上不透露出一丝表情,接着问道:“你的意思是,你提前收到了雇主的指示,才先去了她的别墅,然后再去的工作室,对吗?”

    “是这样的!”

    “你的雇主……是叫李芸对吧,她是怎么跟你说的?”

    “她说今天让我早点出发,先去家里一趟,把那辆皮卡车开到工作室去,拿上今天要拍摄用的道具,再来片场。”

    “你到达工作室和离开工作室的时间分别是几点?”

    “到那里的时候大概七点半,离开的时候大概8点吧。”

    “你在那间工作室待了半个小时?”

    终于问到关键的问题,张强全身都绷紧了:“那个道具比较大,比较重,我一个人费了点力气才把它搬出来。”

    “你一个人?那间工作室没有别人吗?”

    “是的,我去的时候连门都没有锁,所以我就直接进去了,进去了之后发现没人在,我就直接取了道具离开了。”

    “你真的不知道你今天早上去取的是一件什么样的道具吗?”

    “其实……李芸有和我说过,是……是一个假人模型。”你只要记得,如实说就行了。把你看到的,听到的,最重要的是你所相信的,一五一十地告诉警察就是了,张强想着李芸的话。

    “你知道刚才道具室里发生了什么吧?”

    “嗯……我进过那个房间了,好像是小方导演用刀刺死了一个人。”

    “那个木箱子里装的就是你今天早上带来的那件道具吧?他刺的就是那里面的人,可很明显,那并不是一个假人。你对此有什么要说的吗?”。

    张强冷汗涔涔,那张有些松垮的脸泛起油光,像一块饱受压榨的油饼。

    雇主对他说“实话实说”,警察要求他“实话实说”,他自己也非常想要“实话实说”,那么他的压力又是从何而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