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六十三章李武曲行善一生独占人和

    京城到清水约1500里,途经十六城六十四镇千余村,江河湖泊百余,其中可徒步度过的不过一半。

    一人一马一天走10个小时,借助官道也需要两个月才能到。人需要休息马也需要休息,高山需要爬行或绕过,江河需要船渡。

    这条回家的路,他花了几十年才找到。

    林间的小道上,白发老将身穿虎头铠甲,身上裹着一块粗布挡风,头上戴的斗笠是路上老农赠送。

    忽然前方一道道身影出现,身披甲胄,蒙脸寡面,手持横刀,携强弩。

    如此精良的装备,哪怕是在北郡军团中也不多见,李长生手底下那一千名虎跃骑都不一定能配强弩。弩与甲自古以来都是违禁品,不说民间私底下一件没有,但至少不会像面前这样武装起一个百人重甲兵团。

    100个重甲兵卒放战场上利用得当,可以直接刺破敌人的阵型。放京城里可以是政变的主力部队,放地方是无可匹敌的武装力量。古代不像现代社会,信息传递与律法的局限性,灭门是争权夺利最好用的手段。

    特别是在地方,世家豪族没有几百个门客都睡不安稳。

    李长生经常性的带着军队跟世家豪族借钱,很清楚这些人手底下养了多少精壮。可以说在地方他们的门客才是主力部队,守城军队不过笑话。

    许多时候地方下发的准备要经过世家手中,最后挑剩的才是军队的。

    正所谓天子与士人共天下,这是古代社会无法避免的情况。纵使是李长生文武双全犹如天助,也改变不了士人掌天下的事实。

    他能抢世家豪族的钱来打仗,但他不能将这些人都杀了,因为这样会导致巨大的权力真空。秩序总比混乱要好,管杀不管理是屠戮。

    他能踏破四方敌,能动兵灭国,能抗敌于国门之外。可改变不了繁重的赋税,杀不完贪官污吏。

    李长生的枪可破千军,他曾只身敌百骑,点兵五十奔袭五百里擒拿贼首。凡人勇武之极致,但一杆长枪所触之地也不过十二丈。

    李长生单手持戟,一杆布满刮痕豁口的重戟,裂痕之中血污已经无法洗去。

    老将的眼眸略显浑浊,垂头看着手中重戟。

    十二丈比之天下万方,太短,太小,太狭。

    “驾。”

    李长生微微转动马绳,战马猛然加速一身腱子肉鼓动,鼻孔中不断吐出热气。一人冲阵,马踏飞燕。

    咻!

    急促的破空声传来,狭窄的山道根本没有躲避的余地。李长生趴在马背上,不断有弩箭或从头罢,太监转起长剑抵在喉结之上,挥手向天便是一条红线。

    人割破喉咙必死,但不会立马暴毙。太监颤颤巍巍的坐下,嘴角带着如释负重的浅笑,他已不再恐惧。

    原来他畏惧的不是李武曲,而是自己的良心。

    半响过后,名为许小宝的残缺之人再也没了声息。李长生终于恢复了一些力气,从尸体中站起来,俯下身合上了他的眼睛。

    李长生望向了那禁军,目光所及,哗啦一声所有人单膝跪下。

    “将军威武!”

    禁军也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明明这样可能会让一家老小被流放,甚至于砍头。但他们还是跪下了,向这位勇武冠绝天下的将军跪下。

    一个人的威望要到何种地步才能使人抛弃性命?或许这也是朝廷容不下他的缘故,他们在害怕,害怕一个白发苍苍的老将,害怕一个手底下没有兵的将军,害怕李武曲。

    他才一个人啊,一个无父无母无妻无子的人,你满朝文武到底在怕什么?

    可就是这么一个人,他平定了天下,荡平了王侯。为武朝再续了不知多久的国运,为百姓打出了一个安稳的天下。

    李长生背上行囊,戴上斗笠,随手拿了一把刀便继续上路。

    “帮我安葬许先生与我的马儿。”

    他这一生不占天时地利人和,仿佛全天下都要与自己作对。若不是自己还有些能力,早在京城时便已经死了。

    然,行善一世,人和便有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