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8章 年代恶毒妻子26(完)

    高考结束后,林夏还在放暑假。

    两人决定趁着这段空闲,出去走走。

    陆琛把书店的工作辞了。

    他对自己很有信心,肯定能考上大学,没必要再占着那个岗位。

    林夏笑他:“你就这么自信?”

    陆琛看了她一眼,嘴角微微弯着:

    “你教出来的,能不自信吗?”

    两人商量了一番,决定去北京。

    火车向着北京的方向驶去,窗外的风景从南方的水田变成了北方的平原。

    林夏靠在陆琛肩膀上,阳光落在两个人交握的手上,暖融融的。

    陆琛低下头,看着她毛茸茸的头顶,闻着她头发上淡淡的茉莉花香,心里涌上一阵说不清的幸福。

    其实什么都没做,仅仅是她陪在他身边而已。

    这种感觉就很好。

    长途火车坐得人浑身难受。

    硬座车厢里挤满了人,空气混浊,腿伸不直,腰酸背痛,睡也睡不好。

    火车终于驶进北京站,两个人提着行李下了车。

    站在站台上,看着头顶北京站三个大字,所有的疲惫都烟消云散了。

    他们都还没有去外面看过呢。

    林夏深吸一口气,扬起下巴,语气俏皮:

    “北京,我们来了!”

    陆琛站在她身后,看着她雀跃的背影,嘴角的弧度怎么都压不住,眼底全是宠溺。

    两人在北京待了一个星期。

    第一天就去了天安门。

    广场比想象中还要宽阔,红旗在风中猎猎作响。

    一个挎着相机的摄影师主动走过来,问要不要拍照。

    林夏拉着陆琛,在天安门前面站好,两个人肩并着肩,她的手挽着他的胳膊,他的另一只手自然地垂在身侧。

    “靠近一点,笑一笑。”

    摄影师把脑袋缩进黑布里,喊了一声。

    林夏笑得灿烂,露出一排洁白的牙齿,眼睛弯成了月牙。

    陆琛没有看镜头,他侧过头,看着身旁的女人,眼底的温柔像化开的糖,浓得化不开。

    快门按下,咔嚓一声。

    后来拿到那张灰白色的老照片。

    照片上,男人高大帅气,目光落在身旁的女人身上,神情全是温柔,女人笑容灿烂,仿佛能驱散世间所有的阴霾。

    那是他们人生中第一张合影。

    他们还去了长城。

    八月的长城上游客不多,风从关口吹过来。

    陆琛的腿刚好不久,爬长城有些吃力,但他不肯让林夏扶,自己一步一步地往上走,汗水湿透了后背。

    林夏走在他前面,回头看他,笑着喊:

    “陆琛,你快点!”

    陆琛抬起头,看着阳光下的她,加快了脚步。

    两人还去了颐和园,去了故宫和天坛。

    吃了烤鸭炸酱面,还吃了豆汁焦圈。

    豆汁林夏喝了一口就吐了,陆琛倒是面不改色地喝完了一碗。

    林夏看着他,满脸佩服:

    “你居然喝得下去?”

    陆琛放下碗,淡淡地说:

    “当兵的时候,比这更难喝的东西都喝过。”

    一个星期的时间过得很快。

    两人提着行李,坐上了返程的火车。

    回到村里没多久,陆琛的录取通知书到了。

    邮递员骑着自行车停在陆家门口,喊了一声挂号信,全家人从屋里冲了出来。

    婆婆的手在裤子上擦了又擦,才敢接过那个牛皮纸信封。

    陆琛拆开信封,抽出那张薄薄的通知书,上面印着几个大字,复旦大学。

    林夏凑过去看了一眼,然后跳起来,一把抱住他,声音里全是激动:

    “复旦!陆琛你考上复旦了!”

    婆婆的眼泪当场就掉了下来,捂着嘴说不出话。

    公公眼眶有些发红,转过身去,假装咳嗽两声:“好,好,好。”

    两家人一起庆祝了一顿。

    林母杀了一只鸡,炖了一锅汤,婆婆做了满满一桌子菜,连林父都破例多喝了两杯酒。

    饭桌上,林父举起酒杯,对陆琛说:

    “陆琛,你是个有出息的孩子,夏夏嫁给你,我没看错人。”

    陆琛端着酒杯,认认真真地说:“谢谢爸,我会好好对夏夏的。”

    林夏坐在旁边,看着陆琛被夸得耳朵泛红的样子,嘴角上扬。

    她由衷地替陆琛开心。

    开学季很快就到了。

    两人一起去了火车站。

    一个要去武汉,一个要去上海。

    站台上人来人往,广播里传来女播音员的声音,混着脚步声和拉杆箱的轮子声。

    林夏站在陆琛面前,帮他整了整衣领。

    她抬起头,看着他笑了笑,声音轻轻的:

    “到了给我写信。”

    陆琛点了点头:“嗯。”

    两个人对视着,谁都没有先开口说再见。

    汽笛声响了,火车要开了。

    陆琛忽然伸出手,把林夏拉进怀里,抱得很紧很紧,下巴抵在她的头顶上,闭上了眼睛。

    林夏把脸埋进他的胸口,听着他有力的心跳,鼻子一酸,眼眶就红了。

    “走吧,再不上车就来不及了。”

    她的声音闷闷的。

    陆琛松开她,低头在她额头上印下一个吻,然后转身,拎着行李,大步流星地走向车门。

    他上了车,找到座位,推开窗户,探出半个身子。

    火车缓缓启动,林夏站在站台上,朝他挥手。

    陆琛也挥着手,目光一直追着她,直到她的身影越来越小,越来越模糊。

    他把手收回来,坐在座位上,看着窗外飞速后退的风景,心里空落落的。

    两人各自读着大学,都很忙。

    林夏忙着上课、做项目、写文章,陆琛忙着学专业课、泡图书馆、做实验。

    但他们每个星期都会给对方寄一封信。

    那时候,想一个人了,只能写信。

    信纸上是对方熟悉的字迹,字里行间是琐碎的日常和滚烫的思念。

    一封寄出去,要等好几天才能收到回信。

    车马很慢,一生只爱一人。

    放暑假的时候,陆琛没有回老家,而是直接来了武汉。

    他在林夏学校附近找了一份兼职,在一家书店帮忙,白天上班,晚上和林夏窝在出租屋里。

    两个人一起买菜、做饭、散步、看书,可腻歪了。

    陆琛发了工资,给林夏买了条碎花裙,白色的皮鞋,还有一瓶上海产的雪花膏。

    林夏穿上新裙子,在他面前转了个圈,笑得眼睛弯弯的:

    “好看吗?”

    陆琛看着她,认真地点头:“好看。”

    林夏凑过去,在他脸上亲了一口:

    “你买的,当然好看。”

    寒假的时候,两人一起回村过年。

    婆婆看着小两口恩恩爱爱的样子,笑得合不拢嘴,拉着林夏的手说:

    “夏夏,你可把阿琛照顾得真好,你看他胖了。”

    陆琛站在旁边,摸了摸自己的脸,一脸无辜:“有吗?”

    林夏白了他一眼:

    “有,你在我那儿天天吃好的,能不胖吗?”

    两家人坐在一起吃年夜饭,热热闹闹的,父母们看着两个孩子越来越出息,心里全是欣慰和放心。

    很快,林夏毕业了。

    她大学期间表现优异,发表了多篇文章,在系里小有名气。

    她努力争取到了推荐名额,学校推荐她去上海工作,是一家报社的文学副刊编辑。

    那是她梦寐以求的工作。

    她第一时间给陆琛写了信。

    陆琛收到信的那天,在宿舍里把信读了三遍,然后拿着信纸对着天花板笑了很久。

    心心念念了这么久,两人终于不用再异地了。

    林夏在工作报道的前一天,提前来到了上海。

    火车站比想象中还要大,还要热闹。

    她拎着行李走出站台,看着眼前的高楼大厦和车水马龙,深吸了一口气。

    上海真繁华啊,这里的房子以后可值钱了。

    她感觉很有奔头。

    她没有先去报社报到,而是直接去了陆琛的学校。

    复旦大学的校门古朴而庄严,梧桐树遮天蔽日。

    陆琛正在图书馆看书,接到传话后,快速跑了出来。

    他看见林夏站在校门口,穿着浅蓝色的连衣裙,头发被风吹得有些乱,笑容灿烂。

    他走过去,一把把她抱进怀里,抱得很紧很紧,就像要把这两年异地的亏欠都补回来。

    林夏被他勒得有些喘不过气,笑着拍了拍他的背:

    “好了好了,大庭广众的。”

    陆琛松开她,低下头,额头抵着她的额头,声音低低的:

    “你终于来了。”

    他自然地接过她的行李,一手拎着箱子,一手牵着她的手,说:

    “我已经安排好了一切,在学校旁边租了一间房子,什么都准备好了,你直接住进去就行。”

    他带她走进小巷,推开一扇木门,走上楼。

    房间不大,但收拾得很干净。

    床单是新的,桌子上铺着碎花桌布,摆着一瓶新鲜的雏菊,窗户开着,风把窗帘吹得轻轻飘起来。

    林夏站在屋子中央,环顾了一圈,眼眶有点热。

    “你什么时候弄的?”

    她的声音有些发哽。

    陆琛从背后环住她的腰,下巴抵在她肩膀上,声音很轻:

    “你写信说被录取的那天,我就开始准备了。”

    林夏转过身,踮起脚尖,吻上了他的唇。

    第二天,林夏去报社报到。

    人事处的同志很热情,给她办好了入职手续,还给她分配了一间员工宿舍。

    那个年代,大学毕业生的待遇是真的好,包分配,包住宿,干部身份,铁饭碗。

    主编姓周,是个五十多岁的女同志,戴着一副黑框眼镜,看起来很严肃。

    她翻了翻林夏的简历,又看了她发表的那些文章,点了点头,语气里带着欣赏:

    “你的文章我读过几篇,文笔不错,思想也有深度,好好干,有前途。”

    林夏连忙道谢,心里砰砰直跳。

    工作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容易。

    文学副刊的编辑工作琐碎而繁重,要审稿、改稿、排版、校对,还要和作者沟通,每一期都有严格的截稿时间。

    林夏刚开始的时候手忙脚乱,经常加班到深夜。

    但她咬着牙坚持下来了。

    不懂的就问,不会的就学,一遍不行就两遍,两遍不行就三遍。

    三个月后,她已经能独立完成一整期副刊的编辑工作了。

    陆琛也很快毕业了。

    他学的是物理,那个年代最吃香的理科专业之一。

    凭借优异的成绩和复旦的金字招牌,进了上海一家国营科研院所,从事应用物理研究。

    工作体面,待遇优厚,分了一套小两居的宿舍。

    两个人终于有了一个真正属于自己的家。

    日子一天一天地好起来。

    林夏在报社干得越来越出色,陆续在各大刊物上发表了多篇有影响力的文章,逐渐在文坛崭露头角。

    她的第一本书出版了,是一本散文集,写的是故乡、童年和那些逝去的时光。

    稿费拿到手软,书再版了好几次。

    陆琛在研究所里也做出了成绩,参与的几个项目获得了科技进步奖,破格评上了中级职称。

    两个人攒了几年钱,加上单位的补贴,在上海市区买了一套三室一厅的房子。

    搬进新家的那天,林夏站在阳台上,看着窗外的城市,长长地舒了一口气。

    他们终于在这个大城市扎下了根。

    多年后的一个晚上。

    窗外下着雨,雨声淅淅沥沥的,像一首没有歌词的歌。

    客厅里亮着一盏暖黄色的落地灯,沙发上铺着柔软的毛毯。

    林夏窝在陆琛怀里,手里捧着一杯热茶,腿上摊着一本新书的样稿。

    陆琛一只手揽着她的腰,另一只手拿着一份学术期刊,有一搭没一搭地翻着。

    电视开着,声音放得很低,里面在播一部老电影。

    林夏忽然抬起头,看着陆琛,问了一句没头没尾的话:

    “阿琛,你后悔吗?”

    陆琛低下头,看着她:“后悔什么?”

    林夏想了想,说:

    “后悔娶我啊,以前我对你那么凶,骂你、嫌弃你,还说要离婚。”

    陆琛沉默了两:“不后悔。”

    “你骂我的时候,我就想,这个女人,总有一天会对我好的。”

    林夏被他逗笑了,伸手捏了捏他的脸:

    “你就这么自信?”

    陆琛握住她的手,放在唇边亲了一下:

    “事实证明,我对了。”

    窗外的雨还在下,滴滴答答的。

    林夏把脸埋进他的胸口,听着他有力的心跳,闭上了眼睛。

    这一生,有你,真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