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7章 奥运火炬传递前惊魂!上海闵行敲头案,5 天擒凶!

    2008年,对于每一个中国人来说,都是刻在骨子里的难忘年份。北京奥运会的脚步越来越近,举国上下都沉浸在期盼与喜悦之中,每一座传递火炬的城市,都提前被喜庆的氛围包裹。5月23日、24日,是奥运火炬传递到上海的日子,这座国际化大都市早已做好了万全准备,街头巷尾挂满了奥运旗帜,随处可见脸上贴着国旗贴纸的群众,每个人的眼神里,都藏着难以掩饰的激动与自豪。

    天刚蒙蒙亮,东方的天际线还只是透出一丝微弱的鱼肚白,连晨露都还没来得及从树叶上滚落,分散在上海全市各个区域的火炬传递点,就已经是人头攒动、热闹非凡。人们穿着各色的奥运文化衫,手里挥舞着小国旗和奥运五环旗,低声交谈着、期盼着,连空气中都弥漫着兴奋的气息,那是属于一个国家的荣光,也是每一个普通人的骄傲。

    地处闵行区的轨道5号线东川路站附近,是此次火炬传递的重要站点之一。这里紧邻居民区和工业园区,平日里就十分热闹,而在火炬传递的加持下,更是早早便有群众陆续赶来,只为占据一个好位置,亲眼见证火炬传递的神圣时刻。

    时针缓缓指向凌晨4点,夜色还未完全褪去,远处的路灯依旧散发着昏黄的光,照亮了人们脸上的期盼。此时,难以抑制激动之情的火炬手、前来报道的记者,还有大批自发赶来的群众,已经早早集结在东川路站附近,大家相互寒暄着,眼神紧紧盯着火炬传递路线的方向,等待着那激动人心的时刻尽快到来。整个现场,既有欢声笑语,又有藏不住的庄重,每个人都在默默期待着,见证那火炬传递的神圣瞬间。

    可就在这个万众期盼、不容有失的节骨眼上,一阵急促而刺耳的警铃声,打破了这份祥和与热闹,市公安局110报警台的警铃突然大作,刺耳的铃声在寂静的凌晨格外揪心,每一声都牵动着接警员的心。电话那头,传来一个带着明显慌乱和恐惧的声音,报案人语气急促,断断续续地说道:“我在闵行区,轨道5号线东川路站附近的绿化带通道上,看到一具满头是血的男尸,你们快过来!”

    没有人能想到,在这样一个特殊的日子里,在距离奥运火炬传递点仅仅百米之遥的地方,竟然会发生这样一起骇人听闻的命案。百米之外,是万众欢腾、期盼荣光的火炬传递现场;百米之内,是冰冷的尸体、刺眼的血迹,一边是极致的喜悦,一边是极致的悲凉,强烈的反差,让人不寒而栗。

    这个报案人名叫班继伟,是轻轨东川路站的保安。当天凌晨,他像往常一样进行夜间巡逻,沿着东川路站北侧的自行车停车场和绿化带巡查,就在他走到绿化带通道附近时,借着微弱的路灯灯光,隐约看到地面上有一片暗红色的印记,走近一看,才发现那竟然是血迹,顺着血迹往西侧的草坪上看去,一具满脸是血的男尸赫然躺在那里,吓得他浑身发抖,连忙掏出手机拨打了110报警电话,连声音都在不停颤抖。

    时任闵行公安分局刑侦支队支队长的张喜英,在接到报警电话的那一刻,原本因火炬传递安保工作而紧绷的神经,瞬间变得更加紧张。他清楚地知道,火炬传递期间,任何一点意外都可能引发严重的影响,更何况是这样一起命案,而且距离火炬传递点如此之近,一旦处理不当,不仅会引起群众恐慌,还会影响火炬传递的顺利进行。

    没有丝毫犹豫,张喜英立即拿起外套,快步冲出办公室,驱车飞赴案发现场。车子在凌晨空旷的街道上疾驰,车轮碾过湿漉漉的路面,溅起一片片水花,前一夜下了一整夜的雨,路面依旧潮湿,也给现场勘查带来了不小的难度。途中,张喜英一边催促司机加快速度,一边拨通了家距离案发现场比较近的支队重案队队长何一民的电话,语气严肃而急促:“一民,东川路站附近发生命案,距离火炬传递点只有百米,你立刻赶到现场,开展先期勘查和现场保护工作,务必保护好现场,不要让任何无关人员进入,我马上就到!”

    挂掉电话,张喜英望着窗外飞速倒退的街景,眉头紧紧皱起,心里充满了担忧。他知道,这起案件发生在特殊时期,压力巨大,必须尽快破案,查明真相,安抚群众情绪,确保火炬传递工作不受影响。

    何一民接到电话后,也不敢有丝毫耽搁,立刻起床,带着几名侦查员和法医,以最快的速度赶到了案发现场。此时,天还未完全亮,现场被一片压抑的氛围笼罩,雨水打湿了草坪和地面,使得血迹变得有些模糊,空气中弥漫着淡淡的血腥味,让人心里发慌。

    何一民立刻安排侦查员拉起警戒线,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同时组织法医对现场进行初步勘查。经过仔细勘查,侦查员发现,案发现场位于轨道5号线东川路站北侧的自行车停车场,停车场中部的地面上,率先出现了血迹,这些血迹连成一条线,呈东西方向延伸,像是被害人被拖拽或者挣扎时留下的痕迹。地面上还散落着少量的黑色毛发,经过初步判断,应该是被害人的毛发。

    血迹西侧的草坪上,仰卧着一具满脸鲜血的男尸,尸体呈头东脚北的姿势,双目圆睁,脸上布满了血迹,看不清具体的面容,只能隐约看出脸上有明显的伤痕。距离尸体不远处的草坪上,散落着两件物品,一只红色的电动自行车行李箱盖,还有一个电动自行车上用来垫脚的垫子,除此之外,现场再没有其他明显的遗留物品。

    法医蹲下身,小心翼翼地对尸体进行初步检验,侦查员则在现场周围仔细搜索,寻找可能留下的痕迹物证。经过初步测量,尸体身长大约一米六左右,衣着完整,上身穿着一件深色的夹克,里面套着一件蓝色的t恤衫,下身穿着深色的裤子,脚上穿着一双蓝色的袜子和一双棕色的皮鞋,皮鞋上沾满了泥土和血迹,显然是经过了挣扎。

    侦查员在对尸体进行搜查时,从他后侧的裤兜里,找到了一串钥匙和25元现金,除此之外,尸体身上再没有任何可以证明其身份的东西,没有身份证、没有工作证,甚至没有一张纸条,仿佛这个人就是一个“无名之辈”。

    法医的初步检验结果很快出来了:被害人的损伤主要集中在头部和面部,鼻梁处有一道横向的挫裂伤,伤口整齐,显然是受到了外力撞击;头顶部、枕部等部位,有多达20多处条形的伤口,伤口深浅不一,边缘不规则,除此之外,被害人的双手肿胀,双肘和膝关节处有明显的皮下出血,显然是在生前进行过激烈的反抗。

    结合伤口的形态和特征,法医初步判断,被害人是被不规则的棍棒类工具击打头部致死,伤口的密集程度和力度,足以看出凶手的残忍。这不是一起简单的伤害案,而是一起令人震惊的敲头杀人案,凶手下手狠毒,丝毫不留余地。

    “死者是谁?”这是摆在所有侦查员面前的第一个问题。尸身上没有任何身份证明,而且前一夜下了一整夜的雨,雨水冲刷了现场,使得现场很难找到有价值的指纹、足迹等印痕,给尸源的查找带来了极大的难度。

    案发现场距离周边的居民小区很近,警犬的狂吠声和侦查员的忙碌身影,很快引来了不少围观的群众。大家纷纷围在警戒线外,低声议论着,脸上充满了恐惧和好奇,有人猜测是仇杀,有人猜测是财杀,还有人担心凶手会继续作案,一时间,现场的氛围变得十分紧张。

    正当何一民安排侦查员分组走访周边群众,寻找尸源线索和目击者的时候,一个行色匆匆的中年妇女,从人群中挤了出来,神色慌张,眼神急切,一边往警戒线方向挤,一边嘴里念叨着:“让我进去看看,让我进去看看,我老公还没回家,我担心他……”

    负责看守警戒线的侦查员连忙拦住了她,语气温和地说道:“大姐,对不起,这里是案发现场,暂时不能进去,请你配合我们的工作。”

    中年妇女一听,情绪变得更加激动,脸上满是焦躁和不安,眼眶通红,声音带着哭腔:“我老公上夜班,昨天晚上出门的,早就该下班了,可是现在还没有回家,电话也打不通,我到处找都找不到,我担心他会不会发生什么意外,就让我进去看看,哪怕就看一眼也行!”

    何一民看到这一幕,心里也有些触动,他知道,这个中年妇女的心情十分急切,而且结合目前的情况,她的丈夫很有可能就是被害人。于是,何一民走上前,对中年妇女说道:“大姐,你别激动,我理解你的心情,我带你进去看看,但是你一定要冷静,不要破坏现场。”

    中年妇女连忙点了点头,擦干脸上的泪水,跟着何一民走进了警戒线。当她走到尸体面前,借着法医手中的手电筒灯光,看清尸体的衣着和身形时,整个人瞬间僵住了,脸上的血色瞬间褪去,变得惨白如纸。几秒钟后,她突然大声嚷了起来,声音嘶哑,充满了绝望:“这是我老公!这是我老公啊!”

    话音刚落,中年妇女就双腿一软,差点摔倒,侦查员连忙上前扶住了她。她颤抖着掏出手机,拨通了女儿的电话,电话接通的那一刻,她再也忍不住,嚎啕大哭起来,断断续续地对电话那头的女儿说道:“女儿,你快过来,你爸……你爸被人杀害了,就在东川路站这边……”

    电话那头的女儿,听到这个消息后,也是悲痛欲绝,挂掉电话后,以最快的速度赶往案发现场。不一会儿,一个穿着校服的姑娘,气喘吁吁地跑了过来,头发凌乱,脸上满是泪水,当她看到草坪上的尸体时,整个人都傻了,站在原地,一动不动,眼神空洞,仿佛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过了好一会儿,姑娘才缓过神来,猛地扑到尸身上,嚎啕大哭起来,哭声撕心裂肺,让人听了心里发酸,她一边哭,一边喊着:“爸,你醒醒啊,爸,你别丢下我和妈,爸……”她的哭声,在寂静的凌晨格外刺耳,也让现场的侦查员们心里充满了沉重,一条鲜活的生命,就这样消失了,一个原本平静的家庭,就这样破碎了。

    在中年妇女情绪稍微平复后,侦查员对她进行了初步询问,被害人的情况也很快被查明。被害人名叫汪龙生,今年45岁,是附近一家工厂的普通工人,为人憨厚老实,性格本分,平时话不多,在单位里和同事们相处得很好,从来没有和人发生过矛盾;中年妇女名叫胡好英,是汪龙生的妻子,在一家酒店做洗碗工,性格也比较内向,少言寡语,平时也很少和人发生瓜葛。

    为了进一步了解汪龙生的情况,侦查员先后走访了汪龙生的单位同事、邻居和亲戚。根据他们的反映,汪龙生和胡好英夫妇俩的关系很和睦,是一对公认的恩爱夫妻,虽然两人的收入都不高,生活不算富裕,但一家三口的生活过得平稳而安宁,没有什么大的矛盾。他们的女儿刚刚考上大学,本来是一件喜事,可没想到,汪龙生却遭遇了这样的不幸,让人惋惜不已。

    胡好英告诉侦查员,事发当天晚上,汪龙生上夜班,在23点20分左右,骑着一辆红色的绿亮牌电动自行车出门上班,身上还带着一部银灰色的三星牌cdmA翻盖手机。为了帮助警方尽快找到线索,胡好英详细地向侦查员提供了电动自行车的型号、车牌号、钢印号,以及手机的型号和呼叫号等信息,每一个细节都记得十分清楚,看得出来,她对丈夫的事情十分上心。

    可是,侦查员在案发现场仔细搜索后,发现遗留在现场的物品,只有一只电动自行车行李箱盖和一个垫脚垫子,汪龙生骑出门的电动自行车,还有他身上携带的手机,都不见了踪影,仿佛凭空消失了一般。结合现场的情况和胡好英提供的信息,专案组暂时将此案定性为抢劫杀人案,凶手的目的很明确,就是为了抢劫汪龙生的电动自行车和手机,在抢劫过程中,与汪龙生发生冲突,最终残忍地将其杀害。

    根据被害人的受伤情况,法医再次进行了细致的检验,最终断定,这起案件一个人就可以完成,凶手不需要同伙配合。被害人是被不规则的棍棒类工具,用力击打头部和面部,导致颅脑损伤致死,下手狠毒,没有丝毫留情。同时,法医结合尸体的僵硬程度、血迹的变化等情况,界定被害人的死亡时间,大约在5月23日23点30分左右。

    案件发生在奥运火炬传递的关键时期,社会影响极大,上级部门高度重视,要求闵行公安分局尽快破案,查明凶手,给被害人家属一个交代,也给社会一个交代。为了尽快侦破案件,专案组迅速制定了侦查方案,采取了多项措施。

    一方面,警方在案发地周边地区,张贴了大量的悬赏告示,告示上详细描述了被害人的基本情况、被劫物品的特征,以及凶手的作案手法,承诺对提供有价值线索、帮助警方抓获凶手的群众,给予一定的奖励,大规模地发动群众,让群众参与到案件的侦破中来,寻找案发现场的目击者和被劫手机、电动自行车的下落。

    另一方面,侦查员分成多个小组,对被害人家属、邻居、同事、亲朋好友等,进行逐门逐户的走访调查,详细了解汪龙生的社会关系,排查是否有与人结怨、有债务纠纷等情况。同时,警方按照被害人的死亡时间,对汪龙生的所有社会关系,逐个进行了有无作案时间的排查,不放过任何一个可疑人员,可排查来排查去,却没有发现任何有嫌疑的人员,所有与汪龙生有过接触的人,在案发时间段内,都有明确的不在场证明。

    就在案件的侦查陷入僵局的时候,侦查员在对案发地周边的企业进行摸排时,获得了一条重要的线索。5月23日午夜,附近一家工厂的小曹等3名女工,下班后结伴回家,经过案发地的时候,看到有一辆电动自行车倒在地上,车身倾斜,像是被人推倒的,在电动自行车不远处的西侧绿化带里,隐隐约约地躺着一个人,一动不动。

    小曹等3名女工,当时也没有多想,以为那个人是喝醉了酒,躺在绿化带里睡觉,加上当时天很黑,又下着小雨,她们心里也有些害怕,不敢多停留,就匆匆离开了现场,继续往家走。侦查员详细询问了小曹等3名女工的下班时间和行走路线,得知她们的下班时间是固定的,每天都是0点20分下班,从厂里到案发地,步行只需要3到5分钟,所以她们到达案发地的时间,最迟不会超过0点25分。

    这个线索十分重要,它进一步印证了法医界定的死亡时间,被害人的死亡时间在23点30分左右,而小曹等3名女工在0点25分看到被害人躺在绿化带里,说明被害人在那个时候已经遇害了,这与法医的判断相吻合,也为案件的侦查提供了更准确的时间范围。

    与此同时,专案组调取了被害人生前居住的小区,以及周边地区街面的监控录像,希望能从监控中找到一些线索。通过仔细查看监控录像,侦查员发现,被害人汪龙生在当晚23点22分,推着电动自行车出了小区的大门,神情平静,没有任何异常。从小区大门到案发地,骑电动自行车只需要3分钟左右,也就是说,汪龙生在23点25分左右,就可以到达案发地,而法医界定的死亡时间是23点30分左右,这意味着,汪龙生到达案发地后,仅仅过了几分钟,就被事先埋伏在那里的歹徒杀害了。

    由此,一条可以互为印证的时间链,清晰地呈现在了专案组面前:5月23日23点20分,汪龙生骑车离家;23点22分,离开小区大门;23点25分左右,到达案发地;23点30分左右,被歹徒杀害;0点25分左右,小曹等3名女工发现被害人躺在绿化带里;4点25分,保安班继伟发现被害人尸体,拨打110报警。

    根据这条时间链,专案组将侦查的范围,集中在了5月23日23点20分到24日凌晨4点25分这一时间段内,重点排查在这一时间段内,出现在被害人居住小区到案发地之间的可疑人员。可是,令人费解的是,在上述的时间段内,从被害人居住小区到案发地的所有监控录像中,竟然没有发现任何可疑人员的身影,没有看到有人埋伏在案发地附近,也没有看到有人在案发后逃离现场。

    “这不可能!”何一民看着监控录像,眉头紧紧皱起,“被害人总不可能用棍棒击打自己的脑袋而死吧?凶手一定是避开了监控,或者是通过其他没有监控的小路,到达和逃离现场的。”

    就在大家一筹莫展的时候,专案组的一名侦查员突然想到,同年的2月6日,在本地区也曾发生过一起类似的拦路抢劫案,作案手法与这起敲头杀人案十分相似。那天深夜,天也下着雨,一个男子骑着自行车,经过东川路北侧的绿化带通道时,在他的身后突然窜出两条黑影,用木棍猛击他的后脑勺,男子遇袭倒地后,随身携带的1200元现金以及手机等物品,被掠夺一空。

    那起案件,很快就被闵行警方侦破,作案人之一的石某,当时就被抓捕归案,但是他的同案犯汤永清,却趁乱逃跑了,无影无踪,一直到现在,还在分局的追逃网上挂着,没有被抓获。那伙人作案的特点,就是用凶器敲头的方式抢劫财物,下手凶狠,不计后果。

    “这起敲头杀人案,会不会和汤永清有关?”有人提出了疑问,“汤永清有敲头抢劫的前科,而且一直潜逃在外,很有可能为了钱财,再次作案,甚至在抢劫过程中,因为被害人反抗,而将其杀害。”

    这个猜测,得到了专案组所有人的认可。为了查明真相,专案组立即决定,提审在押的犯罪嫌疑人石某,向他了解汤永清的相关情况。侦查员来到看守所,提审了石某,向他询问汤永清的活动范围、体貌特征、藏身之处等信息。

    石某对于自己的犯罪事实,早已供认不讳,面对侦查员的询问,他也没有隐瞒,详细地描述了汤永清的体貌特征:身高大约一米七五左右,身材偏瘦,单眼皮,脸上有一道淡淡的疤痕,平时喜欢穿深色的衣服,说话带有河南口音,性格比较暴躁,而且十分狡猾,擅长躲避警方的抓捕。

    同时,石某还告诉侦查员,汤永清过去的活动范围,大多都在砖桥镇中心村一带,那里外来人员较多,人员复杂,容易藏身,而且汤永清在那里有一些老乡,很有可能会得到老乡的包庇和帮助。至于汤永清现在具体藏身何处,石某就不得而知了,他只知道,汤永清潜逃后,就再也没有和他联系过。

    5月25日上午,天刚亮,侦查员就带着石某提供的线索,赶到了砖桥镇中心村一带,开始对汤永清进行排查。砖桥镇中心村一带,大多是老旧的民房,还有一些待拆迁的房屋,外来人员聚集,人员流动性大,排查工作十分困难。侦查员分成多个小组,在村里的大街小巷转悠,挨家挨户地走访,询问当地的居民,寻找汤永清的踪迹,就这样,转悠了好几个小时,也没有发现汤永清的踪影。

    就在侦查员们有些沮丧的时候,有人提出,汤永清十分狡猾,很有可能不会藏身于有人居住的民房里,而是会躲在一些无人居住的待拆房屋里,这样既能躲避警方的排查,又能免费住宿,一举两得。这个想法,让侦查员们眼前一亮,他们立即调整排查方向,将目光定格在了村里的一些无人居住的待拆房屋上。

    侦查员向当地的居民询问,得知村里有几幢待拆的房屋,平时很少有人去,偶尔会有一些外来人员,把这些待拆房屋当做免费的旅馆,偷偷在里面居住。居民们指着一幢4间连体的两层空房,对侦查员说道:“那幢房的门总锁着,我们经常看到有人从墙上爬进爬出,估计里面有人居住。”

    侦查员们立刻赶到了这幢待拆房屋前,仔细观察了一下房屋的情况。这幢房屋已经很破旧了,墙壁上布满了裂缝,窗户也大多破损,房门紧锁,从外面看,确实像是无人居住的样子。侦查员想进去看个究竟,却苦于找不到钥匙,无法打开房门。

    几位年轻的侦查员,性子比较急躁,见找不到钥匙,就决定翻墙而入。他们找到一处墙壁较低的地方,手脚并用地爬上墙壁,翻进了房屋的院子里。可是,当他们进入院子,打开底层的房门(房门虽然锁着,但已经很破旧,轻易就被撬开了)一看,却傻眼了,底层的几个房间,都是空无一物,所有的家什都被主人搬走了,地面上布满了灰尘,没有任何人居住的痕迹。

    “难道我们猜错了?”一位侦查员皱着眉头说道。

    “再去二楼看看,说不定他躲在二楼。”何一民说道。

    可是,这幢待拆房屋的二楼,没有楼梯,想要上二楼,只能从墙壁上爬上去。几位年轻的侦查员,再次发挥了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顺着墙壁上的裂缝,小心翼翼地爬上了二楼。二楼的房间,和底层一样,大多是空无一物,侦查员们一连查了三个房间,都没有发现任何人的踪迹,心里难免有些失落。

    当他们来到最后一个房间的时候,情况和前面三个房间差不多,也是空无一物,地面上布满了灰尘,但是,在房间的墙壁上,多了一个吊橱,吊橱的门半开半闭,旁边斜靠着一个木扶梯,看起来有些异常。

    一位侦查员走上前,登上了木扶梯,小心翼翼地拉开了吊橱的门。这一拉不要紧,吊橱门一开,现场的所有侦查员都被吓了一跳,吊橱里,竟然躺着一个光着膀子的中年男子,正酣睡不醒,嘴角还流着口水,丝毫没有察觉到外面的动静。

    侦查员们轻轻上前,将这个中年男子推醒。中年男子睁开眼睛,看到眼前的警察,瞬间就慌了神,脸色惨白,眼神里充满了恐惧和慌乱,浑身不停地发抖,嘴里结结巴巴地说道:“你……你们是谁?我……我没做什么坏事啊……”

    侦查员们仔细一看,这个中年男子的体貌特征,和石某描述的汤永清一模一样,身高一米七五左右,身材偏瘦,单眼皮,脸上有一道淡淡的疤痕,说话带有河南口音。没错,这个人,就是他们苦苦寻找的汤永清!

    所有人都感到十分震惊,谁也没有想到,汤永清竟然会躲在这样一个地方,吊在半空,没有牢靠的支架,仅仅是三尺高、两尺宽的狭小空间里,竟然能躺下一个大男人,而且还能睡得如此安稳,不得不说,汤永清确实十分狡猾,也很有耐心。

    汤永清睁开眼睛,看到警察的那一刻,就知道自己跑不掉了。他是一个多次作案的老手,当然知道警察为什么找他,也知道在这样的时候,即便是反抗,也是徒劳的,只会徒增麻烦,所以,他没有反抗,乖乖地从吊橱里爬了出来,穿上了自己的衣服,等待着跟警察走。

    侦查员没有立刻带他走,而是当着他的面,在吊橱里和天花板内,仔细地搜索了一下,看看有没有什么赃物或者作案工具。很快,侦查员就在天花板的夹层里,找到了一部银灰色的三星牌cdmA翻盖手机,这部手机的型号和呼叫号,与胡好英提供的、汪龙生被劫的手机一模一样。

    侦查员当场打开手机,查看了手机里的信息,确认这部手机,正是被害人汪龙生的手机。此时此刻,时针已经指向了下午的1点30分,距离案发,还不到三天的时间。

    被害人汪龙生被劫的物品,一共有两件:一部手机,一辆红色的绿亮牌电动自行车。现在,手机已经在汤永清的窝点当场查获,铁证如山,汤永清想赖也赖不掉。至于那辆电动自行车,专案组认为,既然手机到了汤永清的手中,那么他至少知道电动自行车的下落,甚至很有可能,电动自行车就是被他卖掉了。

    种种迹象表明,汤永清有着重大的作案嫌疑。但是,专案组并没有急于向他捅破这层窗户纸,而是制定了周密的审讯计划,本打算先让他交代2月6日,他与石某一起敲头作案、抢劫财物的犯罪事实,然后再查清本案被劫电动自行车的下落,最后,再逐步触及“5·24”敲头杀人案的话题,一步步突破他的心理防线,让他如实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实。

    可是,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面对侦查员的审讯,汤永清对于2月6日的敲头抢劫案,矢口否认,无论侦查员怎么审讯,他都不承认自己参与了那起案件,但是,他却主动承认了“5·24”抢劫杀人案是他干的,而且还像模像样地叙述了作案的全过程,细节说得有板有眼,仿佛真的是他做的一样。

    汤永清交代,案发的当天晚上,他来到东川路轻轨站附近的绿化带上,本来是想伺机撬窃自行车,赚点零花钱。就在他四处寻找作案目标的时候,恰巧遇到被害人汪龙生独自骑着电动自行车经过那里。他看到汪龙生骑着电动自行车,身上还可能携带手机和现金,顿时就起了贪念,觉得这是一个抢劫的好机会。

    于是,他趁汪龙生不注意,从身后冲了上去,用事先准备好的榔头,突然袭击汪龙生的头部。汪龙生猝不及防,被击中后,从电动自行车上摔了下来,扑倒在地。但是,汪龙生并没有立刻失去意识,他挣扎着站起身来,想要逃跑。汤永清见状,立即扑了过去,用榔头对着汪龙生的头部、面部,乱砸一气,直到汪龙生倒在地上,再也不动了,他才停下手。

    之后,汤永清就抢走了汪龙生身上的手机和电动自行车,骑着电动自行车,直接赶到了位于中春路上的一个车摊,以200元的价格,将电动自行车变卖了,得到的赃款,当天晚上就被他挥霍一空。至于作案用的榔头,他则丢弃在了沪闵路上的绿化带里,再也没有去过那里。

    汤永清的供述,听起来十分完整,细节也很合理,而且还有查获的手机作为物证,看起来,这起“5·24”敲头杀人案,已经真相大白,凶手就是汤永清。专案组当即就派人赶到了汤永清所说的那个车摊,果然找到了那辆红色的绿亮牌电动自行车,不过,这辆电动自行车已经被车摊老板肢解,化整为零,侦查员们经过一番努力,将电动自行车的零件重新拼装,才恢复了原来的模样,经过胡好英的辨认,确认这辆电动自行车,就是汪龙生骑出门的那一辆。

    人证物证俱在,嫌疑人自己也主动供认了犯罪事实,案子查到了这个份上,基本上就可以告一段落了。此时,距离案发还不到三天的时间,侦查员们连日来的辛苦付出,终于有了“回报”,大家也都不由得松了一口气,心里都以为,这起震惊一时的杀人劫财大案,竟然如此轻而易举地破了,这不能不说是一个奇迹。

    但是,支队长张喜英,却没有像其他侦查员那样放松下来,他总觉得,这个案件破得似乎有点蹊跷,太过于顺利了,顺利得让人不敢相信。汤永清主动供认杀人事实,但是却否认了之前的抢劫案,这本身就有些反常,而且,他供述的作案工具是榔头,与法医判断的棍棒类工具,也存在矛盾。

    于是,张喜英召集专案组的所有成员,召开了紧急会议,要求大家再从细节上推敲推敲,仔细核查汤永清的供述,看看有没有漏洞,不能因为案件“顺利”告破,就放松警惕,一定要确保案件的真实性,不能出现冤假错案。

    果然,在专案组的进一步核查和取证过程中,新的疑点出现了。专案组大大扩展了调看街面监控录像的范围,不仅查看了案发地周边的监控,还查看了砖桥镇中心村、中春路车摊附近等多个区域的监控录像,经过仔细查看,侦查员发现,在案发时,也就是23点25分左右,汤永清和另外四个形迹可疑的人,一起出现在距离案发地比较远的剑川路轻轨站附近,而这个地方,步行到案发地,至少需要20分钟。

    这就意味着,在被害人汪龙生被杀害的时间段内,汤永清根本就不在案发现场,他没有作案时间!这个发现,让所有的侦查员都感到十分震惊,大家都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明明人证物证都在,汤永清也主动供认了,怎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

    为了查明真相,警方很快就找到了和汤永清一起出现在剑川路轻轨站附近的那四个可疑人员,将他们传唤到公安机关,进行询问。经过审讯,这四个人很快就交代了事情的真相。

    这四个人分别是丁某、李某、张某、王某,都是汤永清的老搭子,平时经常一起撬窃自行车,偷鸡摸狗,谋取不义之财。5月23日晚上,他们一共5个人,一起出来的目的,就是撬窃自行车,作案的时候分工不同,有的人负责寻找作案目标,有的人负责望风,有的人负责撬锁,这伙人时聚时散,行踪不定。

    那天晚上,由于联防队查得比较紧,他们在剑川路轻轨站附近转悠了很久,也没有找到合适的作案目标,收获非常少。只有汤永清,后来独自离开了一段时间,回来的时候,就说自己偷到了一部手机和一辆电动自行车,还把卖车所得的200元钱,拿出来和大家一起消费了,买了酒和零食,几个人一起吃喝玩乐,直到天亮。

    至于汤永清是如何偷到手机和电动自行车的,这四个人都说不知道,也没有多问,他们平时在一起作案,都是各自行动,只要能分到好处,就不会过多打听对方的事情。尽管汤永清抢劫手机和电动车时,没有现场目击者,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他在做这件事的时候,是在敲头案发生以后,也就是被害人汪龙生已经遇害了,因为从监控录像上看,案发的时候,他根本就不在中心现场,不具备作案时间。

    另外,根据法医的进一步鉴定,作案工具并不是汤永清供述的锤类(榔头),而是不规则的棍棒类工具,比如铁管、木棍等,而且,汤永清供述的作案工具榔头,侦查员们在沪闵路的绿化带里,找了很久,也没有找到,没有任何证据能够证明,汤永清曾经使用过榔头作案。

    综合以上所有的疑点和证据,专案组得出了一个结论:根据现有的材料,只能说明汤永清劫取了被害人汪龙生的手机和电动自行车,但是不能证明他就是本案的凶手,他没有作案时间,也没有使用符合案件的作案工具。当然,他劫取被害人物品的过程,还有待进一步查清。

    这个结论,让整个专案组都陷入了沉思。汤永清既然不是本案的凶手,那么,被害人汪龙生的手机和电动自行车,又是如何到达他手中的呢?他为什么要主动交代敲头作案的过程,宁愿承认杀人这样的重罪,也不愿意承认之前的抢劫案?他与一起出来的四个同伙,为什么没有看到他劫取手机和电动自行车?这一连串的疑问,像一个个谜团,困扰着每一位侦查员。

    “解谜还需出迷人,”张喜英看着大家,语气坚定地说道,“汤永清主动供认杀人,肯定有他的原因,我们必须再次提审他,打破他的心理防线,让他如实交代所有的事情,解开这些谜团。”

    于是,专案组再次提审了汤永清。这一次,侦查员没有再绕圈子,而是直截了当的告诉他:“汤永清,我们告诉你,‘5·24’敲头杀人抢劫案,没有你的份,因为你没有作案时间,案发的时候,你根本就不在现场,我们已经查到了证据,你不要再撒谎了。”

    乍听此言,汤永清大吃一惊,他瞪大了眼睛,满脸的难以置信,死死地盯着侦查员,嘴里不停地念叨着:“不可能,不可能,你们怎么会知道?我明明……”他的声音越来越小,眼神里充满了疑惑和恐惧,想要探求其中的奥妙。

    侦查员干脆就把他们发现的几个疑点,都对他挑明了:监控录像显示,案发时他和四个同伙在距离案发地很远的地方;法医鉴定的作案工具,与他供述的榔头不符;他供述的榔头,也没有找到。面对这些铁一般的证据,汤永清这才深信不疑,知道自己再也瞒不住了。

    侦查员见他的心理防线开始松动,就对他晓以利害,告诉他,只要他实话实说,交代所有的事情,警方会依法处理,不会冤枉他,但是如果他继续撒谎,只会受到更严厉的惩罚。

    汤永清想不到,对他这样一个惯偷,政府会如此的实事求是,主动为他辩冤,他深深的被感动了。他本来以为,自己偷了被害人的手机和电动自行车,而且还到过案发现场,只要被警察抓住,就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一定会被认定为杀人凶手,所以,他早就做好了思想准备,万一被抓,就来个痛快的,把杀人的事情认了,免得受皮肉之苦。像现在这样的局面,完全是他所始料不及的。

    他万分的感激侦查人员,帮他查清了他自己一手造成的冤屈,本来已经做好了引颈就死准备的他,又重新燃起了对生的希望。于是,他就竹筒倒豆子般的,向侦查员吐露了实情,把所有的事情,一五一十地说了出来,没有丝毫隐瞒。

    汤永清交代,被害人汪龙生,其实并非是他所杀,手机和电动自行车,是他经过案发现场的时候,顺手牵羊所得。汤永清虽然多次作案,偷鸡摸狗,但是均没有失过手,也没有被警察抓过,所以没有尝过铁窗的滋味。不过,他曾经从一些刑满释放人员的口中,听说过只要是进了公安机关,就得按照警察的意思招供罪行,否则就有吃不尽的皮肉之苦,那种苦,不是常人所能够忍受的。

    正是在这种心态的支配下,汤永清到案不久,就早早的交代了他所谓的“作案过程”,他以为,被害人的被劫物品都在他的手中,他也确实到过现场,所以,不管他承不承认,他都是躲不过这一劫了,反正总是一死,还不如趁早供了,免得受苦受难。

    至于2月6日的敲头抢劫案,确实是他和石某所为,那次作案,他和石某一起,抢劫了被害人的现金和手机,之后石某被抓,他趁机逃跑。这次到案以后,他之所以避轻就重,宁愿承认杀人抢劫案,也不肯承认那起抢劫案,完全是出于所谓的“哥们义气”,他想独自揽下所有的罪名,不牵连石某,也不牵连其他的同伙。

    随后,汤永清向办案人员,详细的讲述了5月23日案发当天,他的所有活动情况。汤永清是一个昼伏夜出的惯偷,那天,他在砖桥镇中心村的待拆房屋吊橱里,睡了十多个小时,直到晚上9点多钟才起身。出门的时候,他随身携带了一把老虎钳,准备用来撬窃自行车的锁。

    他在附近的一家面馆,吃了一碗面作为晚餐,之后,就联系了丁某等四个老搭子,一起去了一家游戏机房,尽情的玩乐,打游戏、聊天,一直玩到午夜时分。就在这时,丁某说自己没钱买烟了,汤永清就拍拍后裤袋,得意地说:“我带了家伙,咱们一起去搞几辆车,换点钱,不就有烟钱了吗?”丁某等人一听,顿时就来了劲,纷纷表示同意。

    这一行5人,从游戏机房出来以后,沿着剑川路一直往前走,到了轻轨站自行车停放点的时候,已经是过了零时。这伙人正要动手偷车,突然就传来了摩托车马达的轰鸣声,他们抬头一看,原来是联防队员到剑川路轻轨站巡逻来了。这帮小毛贼,平时就害怕联防队员,见状,只得立即停手,不敢再停留,朝着前面的东川路轻轨站方向走去,想要找一个更安全的地方,继续撬窃自行车。

    他们走了大约20分钟左右,就到了东川路轻轨站北侧的自行车停车场附近。就在这时,汤永清看到,有一辆红色的电动自行车,倒在地上,车钥匙还插在锁眼里,没有人看管。他顿时就起了贪念,想要把这辆电动自行车偷走,但是,他又不想让其他四个同伙知道,担心他们会分走卖车的钱,于是,他就设法支开了四个同伙,对他们说:“你们先往前走,去前面看看有没有更好的目标,我在这里等你们,找到目标后,给你们打电话。”

    丁某等人没有多想,就按照汤永清的吩咐,继续往前走,离开了现场。等到他们走远以后,汤永清朝四周一看,见没有其他人,就快步走到电动自行车旁边,准备把车开走。就在这时,他听到,离车10米远处的绿化带里,传来了手机铃声,声音微弱,但清晰可辨。

    汤永清心里一动,就朝着绿化带里走去,他从口袋里掏出随身携带的小手电,打开后,朝着声音传来的方向照去,只见一个男子,仰面朝天的躺在草坪上,满脸是血,头肿得很大,脸色铁青,看起来已经没有了气息,显然是被人打伤的。这个男子,穿着深色的衣服,因为头肿得很大,所以汤永清也看不清他的具体年龄和长相。

    后来,警方查明,当时响起的手机铃声,正好是被害人汪龙生的单位,见他没有按时上班,给他打过来的电话,想要询问他的情况,可没想到,电话接通后,却没有人接听,只有汤永清听到了铃声。

    汤永清看到男子身上的手机铃声还在响,顿时就起了贪念,他走上前,从男子上衣内侧的口袋里,摸出了那部银灰色的三星牌cdmA翻盖手机,装进了自己的口袋。之后,他就独自把倒在地上的电动自行车扶了起来,骑着电动自行车,离开了现场,没有再管那个男子的死活,他心里只想着,尽快把电动自行车卖掉,换取赃款,然后和同伙们一起挥霍。

    汤永清骑着电动自行车,一路疾驰,赶到了位于中春路上的一家修车摊,找到车摊老板,以200元的低价,将电动自行车卖给了他,拿到钱后,他就立刻去找丁某等四个同伙,汇合后,打算再偷几辆车,继续赚点零花钱。但是,他们刚到一个自行车停放点,还没等他们动手,就被巡逻的联防队员发现了。

    联防队员上前,询问他们:“你们在这里干什么?深更半夜的,不回家睡觉,在这里游荡,是不是想偷车?”这伙人心里十分慌张,但表面上却装作很镇定的样子,谎称说:“我们多喝了点酒,想叫辆出租车,去安宁路吃鸡公煲,不是想偷车。”联防队员半信半疑,对他们进行了一番盘问,见他们没有什么异常,就放他们走了。

    这几次想动手,都遇上了联防队,这伙人也就没有了偷车的兴致,于是,他们就干脆一起,找了一家小餐馆,吃喝玩乐,一直到天亮。在回那个待拆房屋窝点的路上,汤永清还在为自己昨晚不费吹灰之力,就盗得电动自行车和手机而暗自庆幸,觉得自己运气很好。

    可就在这时,他从一个老乡那里,听到了一个让他惊恐万分的消息:轻轨东川路站附近,发生了一起杀人大案,一个男子被人用棍棒打死,现场很惨,而且警方已经开始大规模的排查凶手了。汤永清听到这个消息后,顿时就慌了神,他立刻就想到了自己昨晚在绿化带里看到的那个满脸是血的男子,这才知道,那个男子已经死了。

    他不由得惊恐万分,心里暗暗想到:自己不仅偷了死者的手机和电动自行车,还到过案发现场,要是被警察查到,自己就算是有100张嘴,也说不清了,一定会被认定为杀人凶手,到时候,肯定是死路一条。不过,他又安慰自己,自己藏身的地方很隐蔽,警察是不可能找到他的,只要自己一直躲在那里,就不会被发现。

    就是怀着这种复杂而惶恐的心情,汤永清躲进了待拆房屋的吊橱里,昏昏沉沉的睡了过去,他以为,只要躲过这一段时间,风头过了,就没事了。可他万万没有想到,还没等他醒过来,警察就已经出现在了他的面前,将他抓获归案。

    随着汤永清作案嫌疑的排除,专案组面临着一个严峻的问题:必须对本案的性质,进行重新的定位。杀人案,不外乎四种情形:仇杀、财杀、情杀,以及随机杀人。现在,财杀被排除了,因为汤永清只是顺手牵羊,劫取了被害人的物品,并非是他杀人;由于前期对汪龙生的社会关系进行了全面排查,其为人憨厚本分,无任何仇家,也无债务纠纷,与妻子胡好英感情和睦,从未有过婚外情或情感纠葛,情杀和仇杀的可能性也被逐一排除。如此一来,剩下的唯一可能,便是随机杀人,凶手并非针对汪龙生本人,而是在案发当晚随机选择目标,因临时起意或突发冲突,残忍将其杀害。

    这一结论让专案组的侦查压力再次陡增。随机杀人案件的侦破难度极大,凶手与被害人无任何社会关联,无明确作案动机,现场遗留的痕迹物证又因雨水冲刷所剩无几,想要锁定凶手,无异于大海捞针。但张喜英支队长没有丝毫退缩,他再次召集专案组全体成员,重新梳理案件脉络,明确侦查重点:一是重新勘查案发现场,不放过任何一处细节,哪怕是微小的痕迹、可疑的杂物,都要逐一排查;二是扩大监控调取范围,不仅覆盖案发地周边,还要延伸至周边的小路、小巷,重点排查案发时间段内携带棍棒类工具、形迹可疑的人员;三是加大走访力度,重点询问案发前后在现场周边活动的流浪汉、夜班工人、出租车司机等,寻找潜在的目击者;四是对现场遗留的电动自行车行李箱盖、垫脚垫子,以及被害人身上提取的黑色毛发,进行进一步技术鉴定,试图从中提取凶手的dNA或指纹。

    侦查工作再次全面展开,侦查员们顶着火炬传递期间的安保压力,放弃休息,日夜奋战在一线。法医团队重新对案发现场进行细致勘查,这一次,他们将重点放在了绿化带深处和自行车停车场的角落,终于在一处隐蔽的灌木丛下,发现了一根长约80厘米、直径约5厘米的木棍。木棍表面粗糙,有明显的磨损痕迹,顶端还残留着少量暗红色的血迹和毛发,经技术鉴定,血迹正是被害人汪龙生的,毛发也与现场散落的黑色毛发一致,这根木棍,正是凶手作案时使用的凶器!

    凶器的找到,给陷入僵局的侦查工作带来了新的转机。专案组立即对木棍进行全面检测,遗憾的是,由于雨水长时间浸泡,木棍表面的指纹已被完全冲刷掉,未能提取到凶手的有效指纹,但技术人员在木棍的缝隙中,提取到了少量不属于被害人的人体组织,经检测,确定为凶手的dNA信息,这成为了锁定凶手的关键线索。

    与此同时,监控排查小组也有了新的发现。侦查员们扩大了监控调取范围,终于在案发地西侧一条无主小巷的私人监控中,发现了一个可疑男子的身影。监控画面虽然模糊,但能清晰看到,该男子身高约一米七左右,身材中等,穿着深色连帽外套,帽子压得很低,看不清面部特征,手中拎着一个长条状的物品,与法医推断的棍棒类凶器高度吻合。

    监控显示,该男子在5月23日23点20分左右,从这条小巷走出,朝着案发现场的方向走去;23点40分左右,该男子再次出现在小巷口,手中的长条状物品已经不见,身上的外套似乎沾有污渍,步伐急促,朝着相反方向快速逃离,整个过程避开了主要道路的监控,显然是有备而来,刻意躲避警方的追查。

    结合监控时间和法医界定的死亡时间,专案组判断,该男子就是本案的凶手。为了查明该男子的身份,侦查员们沿着监控显示的逃跑路线,逐街逐巷排查,走访了周边的所有商铺、居民,以及流浪汉聚集地,终于从一位夜班出租车司机口中获得了重要线索。

    这位出租车司机回忆,5月23日深夜,大约0点左右,他在东川路附近拉到一位男性乘客,该乘客穿着深色连帽外套,帽子压得很低,上车时神色慌张,身上隐约有淡淡的血腥味,要求司机往郊区方向开,途中一直沉默不语,眼神躲闪,十分可疑。司机还回忆,该男子左手手腕处有一个明显的纹身,像是一个“虎”字,说话带有浓重的安徽口音。

    线索逐渐清晰,专案组立即将侦查范围锁定在安徽籍、左手手腕有“虎”字纹身、身高一米七左右、案发时间段有作案时间的人员身上,同时将凶手的dNA信息录入全国dNA数据库,进行比对排查。与此同时,侦查员们再次走访案发现场周边的外来务工人员聚集地,重点排查符合特征的人员。

    5月28日下午,侦查员在闵行区一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屋聚集地排查时,发现了一个与监控中可疑男子特征高度吻合的男子。该男子名叫王浩,32岁,安徽阜阳人,无固定职业,常年在上海打零工,左手手腕处确实有一个“虎”字纹身,说话带有浓重的安徽口音,而且案发时间段,他无法提供明确的不在场证明。

    侦查员立即将王浩控制,并采集了他的dNA样本,送往技术部门进行比对。与此同时,对王浩的出租屋进行搜查,在其床底的一个破旧行李箱中,找到了一件深色连帽外套,外套袖口处残留着少量暗红色的污渍,经检测,正是被害人汪龙生的血迹。

    很快,dNA比对结果出来了:王浩的dNA与木棍缝隙中提取到的凶手人体组织完全吻合!铁证如山,王浩就是“5·24”敲头杀人案的真凶。面对确凿的证据,王浩再也无法抵赖,如实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王浩交代,他来上海打工多年,一直没有稳定的工作,收入微薄,还染上了赌博的恶习,欠了一屁股赌债,被债主催债催得走投无路。5月23日晚上,他又被债主逼债,心情烦躁,便独自一人在东川路附近游荡,想要找机会偷点东西,偿还赌债。

    当晚23点25分左右,他游荡到轨道5号线东川路站北侧的自行车停车场附近,看到被害人汪龙生独自骑着电动自行车经过,便临时起了抢劫的念头。他事先在绿化带里捡了一根木棍,趁汪龙生不注意,从身后冲了上去,用木棍猛击汪龙生的头部。汪龙生猝不及防,从电动自行车上摔了下来,随后奋力反抗,双手、肘部和膝关节都因此受到了损伤。

    王浩见汪龙生反抗激烈,担心事情败露,一时急红了眼,便用木棍对着汪龙生的头部、面部乱砸,直到汪龙生倒在地上,再也不动了,才停下手。他本来想抢走汪龙生的电动自行车和手机,可此时,他听到不远处有脚步声传来,心里十分慌张,担心被人发现,便来不及拿走任何物品,匆忙丢弃了木棍,沿着小巷快速逃离了现场,丝毫没有注意到,他的外套袖口沾到了被害人的血迹,手腕上的纹身也被出租车司机看到。

    而汤永清,正是在王浩逃离后,路过案发现场,看到倒在地上的电动自行车和绿化带里的被害人,才顺手牵羊,偷走了电动自行车和手机。王浩逃离现场后,一直躲在出租屋里,不敢出门,直到被侦查员抓获,他才知道,自己的罪行已经被警方查明。

    至此,这起发生在奥运火炬传递前夕、距离火炬传递点仅百米之遥的敲头杀人案,在闵行公安分局专案组全体侦查员的日夜奋战下,仅用5天时间,就成功告破,真凶王浩被抓获归案,汤永清也因盗窃他人财物,被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