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29章 血缘之殇
苏明远还在为家族的事烦恼时,平冤所又接到了一个案件。
这个案件,让他对宗族问题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案子的主角,是一个叫陈三郎的年轻人。
陈三郎是个有才华的读书人,去年考中了举人。
本来前途光明,但就在一个月前,他突然自杀了。
他的妻子,来平冤所申冤,说丈夫是被逼死的。
被谁逼死的?刘挚问。
被他的家族,妻子哽咽道,被他的叔叔们。
原来,陈三郎考中举人后,家族要求他放弃科举,去经商。
理由是,家族的生意需要一个读书人来打理,而他是最合适的人选。
陈三郎不愿意。他从小的梦想,就是考取功名,报效国家。
但家族不管他的意愿,强行要求他服从。
族长说,他是家族培养出来的,就应该为家族服务。
如果不服从,就是忘恩负义,要被逐出家族。
陈三郎在压力下,痛苦万分。
他一方面不想放弃梦想,一方面又不想被家族抛弃。
最终,承受不住压力,选择了自杀。
听完这个故事,刘挚也沉默了。
他把案子报给苏明远。
苏明远看完卷宗,心中涌起一股悲凉。
这就是宗族制度的问题——
它可以为了家族利益,牺牲个人的梦想、自由,甚至生命。
而且,这一切都是以、的名义。
你是家族的一员,家族培养了你,所以你就应该听从家族的安排。
如果不听,就是忘恩负义,就是背叛。
这种逻辑,把个人完全绑架了。
苏明远决定,要为陈三郎讨个公道。
他派刘挚去调查,了解具体情况。
调查结果很快回来了。
陈三郎的叔叔们,确实逼迫他放弃科举去经商。
而且,他们还说,如果陈三郎考取功名当了官,家族的生意就能得到更多便利。
所以,他们要陈三郎当官之后,为家族谋私利。
陈三郎不愿意,说这是违法的。
叔叔们就说他不孝,不顾家族利益。
在这种双重压力下,陈三郎崩溃了。
他在遗书中写道:
吾本一介书生,愿以所学报效国家。
然家族逼吾为其谋私,实难从命。
吾不愿同流合污,亦不愿背负不孝之名。
进退维谷,生不如死。
故选此路,以明吾志。
愿后来者,不再遇此困境。
看完遗书,苏明远眼眶湿润了。
一个有才华、有抱负的年轻人,就这样被宗族制度逼死了。
这是谁的错?
是陈三郎的错吗?他只是想追求自己的梦想。
是他叔叔们的错吗?他们也是按照宗族的规矩办事。
是宗族的错吗?宗族也是为了家族的利益。
似乎谁都没错,但结果却是一个生命的消逝。
这就是制度的问题。
一个不合理的制度,会让所有人都身不由己,都成为受害者。
苏明远决定,要追究陈三郎叔叔们的责任。
但刘挚提醒他:大人,这个案子很难办。
为什么?
因为按照现在的法律,家族内部的事,官府一般不管,刘挚说,除非涉及人命案件。而陈三郎是自杀,不是他杀,法律上很难定罪。
可是他们逼死了人!
是的,但很难证明,刘挚说,他们可以说,只是劝说,没有强迫。至于陈三郎自杀,那是他自己的选择。
这就是法律的盲区。
对于家族内部的压迫、胁迫,法律往往无能为力。
因为这些都发生在私领域,不在法律的管辖范围内。
但苏明远不能接受这个结果。
如果连这样明显的逼死人命都不追究,那法律还有什么用?
他决定,要改变这个现状。
他召集平冤所的所有人,讨论如何处理这个案子。
诸位,他说,这个案子,虽然在法律上有困难,但我们不能就这样放弃。
大人,您的意思是?
我们要扩大逼迫致死的定义,苏明远说,不只是身体上的暴力,精神上的压迫,如果导致了死亡,也应该追究责任。
可是这个很难界定,一个官吏说,什么程度算?劝说算不算?要求算不算?
这就需要我们详细调查,苏明远说,看他们到底做了什么。如果只是正常的劝说,那确实不算。但如果有威胁、恐吓、孤立等手段,就应该算。
即使算,也很难定罪,另一个官吏说,因为现有的法律,没有这方面的规定。
那我们就推动法律修改,苏明远说,精神逼迫致死的罪名。
这个提议,很大胆,也很困难。
但苏明远决心要做。
不只是为了陈三郎,更是为了无数可能遭遇类似处境的人。
他开始起草一份关于限制宗族权力的法律草案。
草案的核心内容是:
第一,宗族不得强迫族人从事违背其意愿的活动。
第二,宗族不得以血缘、恩情为由,要求族人做违法的事。
第三,宗族对族人的惩罚,不得超过法律规定的范围。
第四,族人如果认为受到宗族的不公对待,可以向官府申诉。
第五,如果宗族的行为导致族人死亡,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这五条,每一条都是对宗族权力的限制。
如果通过,将会极大地保护个人权利。
但苏明远也知道,这个草案,会遭到强烈的反对。
因为它触动了所有宗族的利益。
果然,当草案在朝中讨论时,立即引起了轩然大波。
荒谬!礼部尚书第一个站出来反对,宗族是社会的基础,岂能随意限制其权力?
苏明远,你这是要毁掉整个社会的根基!
如果族人都可以不听宗族的,那还有什么秩序可言?
其他大臣也纷纷附和。
因为他们大多都是世家大族出身,本能地要维护宗族利益。
只有少数几个寒门出身的官员,支持苏明远。
苏大人说得对,一个御史说,宗族的权力确实太大了,应该加以限制。
很多人,就是因为宗族的压迫,一辈子都无法实现自己的梦想。
像陈三郎这样的悲剧,不能再发生了!
但这些支持的声音,很快就被反对的声音淹没了。
赵顼看着这场争论,眉头紧锁。
他知道,这是一个两难的问题。
一方面,他认同苏明远的理念——个人权利应该得到保护。
另一方面,他也担心,过度限制宗族权力,会动摇社会根基。
最终,他说:此事重大,不可轻率。先交给三省讨论,再做决定。
这意味着,草案暂时被搁置了。
散朝后,王安石找到苏明远。
明远,他说,你这次的草案,虽然用心良苦,但太激进了。
王大人,难道就眼睁睁看着悲剧重演?
不是眼睁睁看着,而是要讲究策略,王安石说,宗族制度,在这个社会根深蒂固。要改变它,不能一蹴而就。
那该怎么办?
先从个案入手,王安石说,就像你之前处理李秀娘案那样。先把陈三郎案办好,给大家看到,宗族的问题确实存在。然后,再慢慢推动法律修改。
可是,如果法律不改,陈三郎案也很难办啊。
所以要找到现有法律的依据,王安石说,比如,虽然法律没有精神逼迫致死的罪名,但有逼迫他人自杀的罪名。你可以从这个角度入手。
苏明远若有所思。
王安石说得对,改革要讲究策略。
不能只凭一腔热血,就想推翻一切。
要学会利用现有的体系,在体系内寻找突破口。
多谢王大人指点。
不必谢,王安石说,老夫支持你的改革,但也希望你能更加成熟。记住,道法自然,不要太急。
是,王大人。
回到御史台,苏明远重新审视陈三郎案。
他决定,先把这个案子办好,作为一个标志性案件。
然后,再慢慢推动制度改革。
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改革也不是一朝一夕能完成的。
但只要方向对了,就要坚持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