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4章 虎薇痞子本尊(3)

    我虎薇痞子本尊,对雷声怀着无比的敬畏之心。卫疏影还羞羞地、双手掩着耳朵,妄图躲过雷声。而我,却偏偏喜欢泥一脚,水一脚,走入冬天的大雨中,倾听雷声这位朋友,向我诉尽衷肠。

    有一种比雷声稍微低沉的声音,是我们西阳塅里,三眼铳的轰鸣声。

    西阳塅里的三眼铳声,隔三差五,就会响起。但是,这种声音,如果在附近轰响,却会令人毛骨悚然,兔死狐悲。

    毕竟,三眼铳轰响,表示着一个生命结束。

    这一次,三眼铳家,在我大姑母家旁边,小圳巷子上的石条上,连放了三次。

    三次就是九响,九响之后,一群木讷的汉子,扛起棺材,就往北方的山地里疾步奔走。

    别人家里死了人,孝子捧着画师们给死者画的画像,故意寸步而行,装出哀灰骨立的样子,给世人看看。

    而从我大姑母家里,走出来的孝子,是我大表哥的儿子铁罗汉。铁罗汉没有故意压住脚步,而是疾步而行。

    以我虎薇痞子的观察,这具棺材里,装着的肯定的大表哥芡实的尸体。

    我大姑爷常山,我大姑母金花,没有迈出大门。我表嫂包心菜,仅仅走过西阳卫生院的门口,就被她娘家的两个哥哥,强行拉回家里。

    送葬的人群,只剩下铁罗汉的四个姐弟。

    哭是不必要的,装模作样的悲哀,更是不必要的。

    芡实的棺材,经过添章屋场面前,安门前塘的兵马大道上,我父亲决明,用稻秸秆,挽成三角形的草墩子,放在地边的石头上,上面铺着三张纸钱,点上一把火,草墩子只好按照我父亲的旨意,升起一股蓝色的、扭曲的烟雾。

    以我虎薇痞子的修为,猜想我表哥芡实的坟墓,和成家小媳妇的坟墓,相距不会太远。理由很简单,人间相距有多远,阴间相距就有多远。

    我的猜想得到验证。

    下午四点钟的时候,我的邻居伯父玉竹,背着一根两米长的干杉木棒回家,杉木棒的大头端,沾着石灰的痕迹。

    我爷老倌决明问:“玉竹哥,芡实是不是葬在晏家塘的山坡上?”

    玉竹说:“是呀,芡实的坟墓,座西北朝东南,那个成家小媳妇的坟墓,座东南朝西北,中间只得两三米的山脊。”

    对此,我想大发感慨,西北望长安,可怜无数山;东南形胜地,江湖夜雨,青灯一盏盏。

    可是,我还没有开口说话,我爷老倌说:“让成家小媳妇与芡实,下辈子做恩爱夫妻吧。”

    我爷老倌的说法,我是极力认可的。至于他们二人,在何时何地投胎,在何时何地长大成人,在何时何地恋爱结婚,是一件别人无法考证的事。

    但唯一的可以考证的人,是我虎薇痞子。这个任务,暂且记在心上。

    我二姐问我爷老倌:“父亲,为什么你不去葬坟?”

    “西阳塅里的老规矩,亲人埋葬亲人,是要不得的事。”我爷老倌说:“你们两姐弟给我记住,这个规矩不能破。”

    实际上,还有一个规矩,我爷老倌没有说,女人是不可以参加葬坟的,甚至是不可参加上坟祭祀的。

    在某一个北风吹拂的夜晚,我爷老倌在夜里两点钟才回来,刚好我被尿胀醒,我母亲问:“茜草的病,无法治愈了?”

    “今天夜里,又请了一个法师,做了一场法事。法师说,茜草恶鬼缠身,这一辈子,怕是无法驱脱了。”

    我大为好奇,什么恶鬼,会死死缠在我大姐茜草的身上呢?

    综合前段时间,听到关于大姐得病的零零星星的消息,我虎薇痞子稍为归纳,得出一个推论是:在阴历九月份的某个夜里,我那个可怜的大姐,起来夜解,在黑暗中,忽然看到一个白色的物体,极像一百二十万年前人类,或者是灵魂;又极像是八十八万年以后硅基人,或者是硅基人的灵魂,张牙舞爪,双手扼住我大姐的细细的脖子。

    我大姐茜草,并没有被恶鬼扼死。但更为可怖的是,那个瞬间注入我大姐的恶念,成为了我大姐唯一的记忆。

    在这样的前提下,我大姐茜草所得的病,是疯子。

    人世间可能没有治疗疯病的药物。所谓的氯氮平、喹硫平、奥氮平、唑吡坦、氯硝西泮、五氟利多片,等等,都不能曲径通幽,进入一个人的灵魂里,抹去那个瞬间产生的、强力僵化的恶念,或者恐怖景像。

    不仅仅药物不可能,法师也不可能治疗这种病。由此,我的人生,接到第二个任务,就是变作一种暗物质,深度潜入得疯病的人的灵魂,拿一把类似于扫帚一样的工具,或者是平铲一样的工具,强力扫尽或暴力铲除,那些恶念和恐怖景像,让日常生活的点点滴滴,烟火人间的碎碎念念,重新组织记忆中每个因子。

    从我大姐茜草身上,我又推理出可怕的结局,那就是真正的生死缠绵的恋人,注定三生三世,是不能走到一起的。能够走到一起的,只是某个瞬间相逢、邂逅、遇见。

    由此类推,能够走到一起的夫妻们,都不是灵魂里的人物,一日三餐,粗茶淡饭,吵吵闹闹,闹到鸡飞狗跳,是世间的广为传颂、并广为遵守的游戏规则。

    进一步类推,那些中路退场甲夫妻、乙夫妻们,无非是两种情况,一种是灵魂突然清醒,不再闻嗅着婚礼姻的烟火味;另一种是跳槽,求证烟火味的差异性。

    再进一步类推,以后中场退场的甲夫妻、乙夫妻、丙夫妻、丁夫妻们,将会如同雨后春笋,春笋又如某种魔咒,茁壮成长为普遍性的存在主义。

    我虎薇痞子真是自寻烦恼,为什么要自我承接来自宇宙黑洞里,那么多的神秘的、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呀。

    于是乎,我决定启用另半个大脑的思维功能。至于怎么启用,暂时还没有摸索到不二法门。

    将生命的每一天,当作最后的一天,用最痴情微笑,当作最浓烈的画笔,胡乱涂鸦;当作最醇厚的美酒,当作最入口即化的佳肴,独自欢宴,这是我虎薇痞子,见到我大姐茜草的第一个形象。

    我大姐的生活,已经脱离低级趣味,已经脱离物欲横流,已经脱离百舸争流,完全进入自我化的精神状态。

    宁愿相信,我大姐的精神状态,已经超越了梵高,超越了尼采或叔本华。我大姐与这三个人比较,只是因为读书太少,无法记述自己的心路历程。

    肚子痛,挠脚心,无计施野法,我的父亲母亲,想尽一切办法,试图把我大姐脑中的瞬间产生的恶念抹掉,但是,没有任何效果。

    于是,我的母亲,逼迫我的父亲,检讨四十四年生命历程中,犯下的点点滴滴的错误,向列祖列宗,求得宽恕。

    我父亲说:“除了在战场上杀敌之外,我没犯过错误。”

    我娘老子晓得,战场上杀敌,不能算是错误,并不需要忏悔。

    这种状态,一直维持一九六四年,栀子花黄色的尸骸,由白变黄,由黄变黑,铺满了山中的小路。

    那时候,我已经能够伸出小手,接住细雨中的半朵栀子花,闻到了二十一岁的大姐茜草,她没有说出口的语言的芳香。

    桅子花尸体,有点软滑,令我跌了一跤,顿时,我虎薇痞子的记忆,连续有了长达七秒钟的疼痛。

    我想用一个苦夏,在我语言花圃里,种下栀子树,希望栀子树,随我的心情,开满每个黄昏,并以我小小的眼球,作为土壤。

    这样做的目的,是想记忆之中的七秒钟,延长到七十秒,或者七百秒。

    但这样的幻想,宣告结束。我的爷老倌,带着我的大姐,去了冷溪冲,她的婆家。

    因为,我的弟弟水木,来到了人间。

    为什么弟弟要叫水木呢?表姐公英告诉我,弟弟的五行八字,缺水又缺木。

    唉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