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千六百五十七章 孤身逃亡

    红男爵站在门洞旁边,背靠着墙壁,把手电贴在枪管下方,用左手稳住。他深吸了一口气,屏住呼吸,然后猛地转身,冲进了房间。

    枪口随着手电的光束扫过房间的每一个角落——桌子后面,木箱后面,墙角,天花板。没有人。他把手电的光束重新照在地面上,看着那些弹壳。

    弹壳的分布很散,从门口一直延伸到窗户下面。有人在退,一边开枪一边退。有人在追,一边追一边开枪。

    退的那个人逃出了窗户,追的那个人停在了窗户前面。窗户是开着的,玻璃碎了一地,窗框上有弹孔,不止一个。

    红男爵走到窗户旁边,用手电的光束照向外面。外面是干河谷,月光照在河床上,灰白色的砾石在光线中像一片被遗弃的、没有人要的、正在慢慢风化的骨头。

    河谷里没有人,没有脚印,没有血迹。那个人逃走了,追的人没有追上去。为什么?

    他没有时间多想。身后传来一个声音——不是脚步声,是金属。很轻的、很细的、像是有什么东西被从鞘里抽出来的声音。是刀。有人在拔刀。

    声音很近,就在门外。

    该死,这个老狐狸埋伏了人手!他不是一个人!

    红男爵猛然警觉,然后立刻转身,枪口指向门洞,手电的光束也随之扫了过去。门洞里什么都没有,只有走廊,只有黑暗,只有那条窄窄的、通向岔路口的通道。

    但他看到了什么东西在地上,很小,很圆,正在从门洞的边缘向房间里面滚动。那是一枚手雷。

    红男爵没有犹豫,身体向左侧扑倒,右手的枪换到左手,右手去抓那枚手雷。他的手指碰到了手雷的保险杆,但保险杆已经弹开了。

    他没有时间去抓它,把身体蜷成一团,躲在那张翻倒的桌子后面。手雷炸开了,声音很响,在空旷的房间里像一声被闷在罐子里的雷。

    弹片从头顶飞过,有几片钉在墙壁上,发出噗噗噗的声音,像有人在用锤子敲打湿透的纸板。桌子腿被炸断了一条,桌面倾斜了,压在他背上。

    他没有动,趴在桌子后面,听着。

    爆炸声还在房间里回荡,被墙壁反射回来,变成一种低沉的、持续的、像打雷一样的声音。

    在那声音下面,他听到了脚步声,很轻,很快,从门洞外面向房间里面移动。一个人,一个。

    他听到了靴底踩在碎石上的声音,碎石被踩碎的声音,很脆,像有人在掰断干树枝。

    他听到了呼吸声,很轻,很浅,在努力控制。他听到了心跳声,不是他的,是那个人的,很重,很快,像有人在用锤子敲打一面很薄的鼓。

    他把身体从倾斜的桌面下面移出来,侧身躺着,枪口指向门口。手电掉在了地上,光束照在天花板上,在房间里投下一片巨大的、圆形的、正在晃动的光斑。

    他看到一个人影从光斑的边缘切过去,从右边向左边移动,速度很快,像一条在深水里游动的、黑色的、沉默的鱼。他的手指搭在扳机上,但那个人影很快就消失了,消失在黑暗里。

    他站起来,把桌子推开。桌子倒在地上,发出巨大的声响。他捡起手电,左手握住,右手握枪,枪口指向门口。

    走廊里什么都没有。只有黑暗,只有那条窄窄的、通向岔路口的通道。他站在门口,听着。风从左边那条通道里吹过来,带着沙子的味道和火药燃烧后的气味。

    右边的楼梯井里,有什么东西在移动。不是轮子,是脚。很多人。很多只脚。他们在上楼,很轻,很快,像一群在黑暗中迁徙的、不知道前方有什么的、被恐惧驱赶着的动物。

    秘社的那帮人。他们回来了。不是来帮米歇尔的,是来杀他的。

    杀他,回去领赏。杀他,回去保命。杀他,回去证明——他们不是叛徒,他们只是一时糊涂,跟错了人。

    他们回来了,杀了红男爵,也许米歇尔就会原谅他们,至少有这种可能。

    红男爵没有动。他站在门口,看着走廊的尽头。脚步声越来越近,越来越响。他能听到他们的呼吸声,很重,很快,像一群在黑暗中奔跑的、疲惫的、还在挣扎的野兽。

    他能听到他们的心跳声,很重,很快,像有人在用锤子敲打一面很薄的鼓。他听到了第一个人的脚步声,已经到岔路口了。他听到了第二个人、第三个人、第四个人。

    他们在岔路口停下来,在等命令。命令没有来,因为没有人敢下命令。没有人敢说“进去”,没有人敢说“杀了他”,没有人敢说任何话。因为他们怕。

    怕他,怕米歇尔,怕自己。怕自己杀了人之后,睡不着觉。怕自己杀了人之后,一辈子忘不了。怕自己杀了他之后,变成他。

    红男爵把枪口从走廊的方向移开,垂在身侧。他转过身,向窗户走去。他的步伐很慢,每一步都踩得很实。

    他走到窗户旁边,把枪插回腰带上,双手撑在窗台上,翻了出去。靴子踩在干河谷的砾石上,发出干燥的、清脆的声音。他站在那里,看着那扇窗户。

    窗户里面,走廊里,那些脚步声还在。没有人进来,没有人追上来,没有人开枪。他转过身,向东边的沙丘走去。

    身后,那栋建筑在月光下变成了一团模糊的、黑色的、正在慢慢变小的点。那扇窗户还亮着——不是应急灯的光,是手电的光,是他掉在地上的那把手电。

    它在房间里照着天花板,照着墙壁,照着那枚爆炸后留下的、黑色的、还在冒烟的坑。

    红男爵走到沙丘的脊线上,停下来。他转过身,看着那栋建筑。建筑里,有人在动。不是一个人,是很多人。

    他们的影子在窗户上晃动,像一群在黑暗中跳舞的、没有身体的、正在等待黎明的鬼魂。

    他们找到了他的手电,找到了他的弹壳,找到了他翻窗时留下的脚印。他们找到了所有证据,证明他来过,证明他走了,证明他没有死。

    红男爵把手伸进口袋里,摸到了那个叠好的红色头罩。他没有拿出来,只是摸着它。他站了很久,久到月亮从头顶滑到了西边,天边开始泛白。

    灰白色的光从沙丘的后面渗出来,像水漫过沙滩,像沙填满脚印,像时间抹去一切痕迹。他把手从口袋里抽出来垂在身侧,向东边走去。

    他没有回头,身后那个废弃的矿坑越来越小,越来越模糊,最后变成了一颗土黄色的、和沙漠混在一起、分不清边界的沙子。

    红男爵走了大概一个小时,月亮从头顶滑到了西边,他的影子从脚下慢慢拉长,向东边延伸,像一条黑色的、正在被风吹散的烟。

    他走过三道沙梁,两条干河谷,一片被风沙磨得光滑的硬沙地。他没有停过,步伐一直很稳,每一步的步幅都一样。

    但他走得很慢,不是因为没有力气,是因为他不知道自己要去哪里。他只知道要逃离那个废弃的矿坑,离开银狼米歇尔,离开那些曾经跟随他、现在已经回到米歇尔身边的人。

    但他能去哪里?往东是利比亚,往西是马里,往南是尼日尔,往北是阿尔及利亚。每一个方向都有米歇尔的人,每一个方向都有秘社的眼线,每一个方向都有他逃不出的网。

    他停下来,站在一道沙梁的脊线上,看着东方的地平线。天边开始泛白,灰白色的光从沙丘的后面渗出来,像水漫过沙滩,像沙填满脚印,像时间抹去一切痕迹。

    他把手伸进口袋里,摸到了那个叠好的红色头罩。布料是柔软的,防火的,缝线很细。他没有把它拿出来,只是摸着它。

    他摸了很久,久到灰白色的光变成了淡紫色,淡紫色变成了橘红色。太阳从东边的沙丘后面升起来了,金色的,刺眼的,把沙丘的脊线镀上了一层耀眼的、像熔金一样的颜色。

    他把手从口袋里抽出来,垂在身侧,转过身,看着身后那串在晨光中变得模糊的脚印。脚印从西边来,从那个废弃的矿坑来,从他失败的结局前来。

    它们在沙地上延伸着,像两条被画在沙漠上的、慢慢消失的线。他知道用不了多久,风就会把它们吹平。没有人会知道他来过这里,没有人会知道他走了,没有人会知道他活着还是死了。

    他站在那里,看着那些脚印,看了很久,久到太阳从东边升到了头顶,沙丘的影子从长变短。

    他开始向西走。不是回去,是绕开。从南边绕,绕过那个废弃的矿坑,绕过银狼米歇尔的人,绕过所有能让他死的地方。

    他知道那条路——布伦森告诉他的。布伦森在死之前,在那个废弃的基地里,跪在地毯上,血流了一地,说了一句话:“红男爵,你在沙漠里活不下去。因为你不认识沙漠。你只认识地图。地图上没有风,没有沙,没有水。地图上只有线。线不会杀你,但沙漠会。”

    红男爵当时没有回答,现在他想回答:“布伦森,你说得对。我不认识沙漠。但我认识米歇尔。我认识了他十年。我知道他会怎么追我,会怎么围我,会怎么杀我。我知道他的每一步,每一个决定,每一个陷阱。因为他的每一步,每一个决定,每一个陷阱,都是我替他做的。

    他只能发号施令,他不能走,他不能跑,他不能追。他只能让别人替他追。替他的那些人,怕他。他们怕他,所以他们追。但他们追不上我,因为我不怕他们。”

    他走了很久,久到太阳从头顶滑到了西边,沙丘的影子从短变长。他看到了一个东西——不是沙丘,不是干河谷,不是岩石。是一辆车。

    一辆皮卡,白色的,车身上满是沙尘,停在干河谷的岸壁下面。轮胎已经瘪了,引擎盖上有弹孔,挡风玻璃碎了。这是一辆被遗弃的车,不知道在这里停了多久。

    他走过去,拉开车门,坐进去。方向盘上有一层薄薄的沙尘,仪表盘裂了,座椅上有干涸的血迹。他拧了一下钥匙,引擎没有反应。他打开引擎盖,看了一眼——发动机被打穿了,没有任何修复的可能。

    他靠在车门上,看着西边的天空。太阳正在落下去,橘红色的光铺满了整个沙漠,把沙丘的脊线染成了深红色。

    风从北边吹过来,带着沙子的味道和远处某个地方——也许是那个废弃的矿坑的方向——传来的、微弱的、几乎听不到的引擎声。

    他们在追他。不是米歇尔的人,是米歇尔的人派来的人。他们怕米歇尔,所以他们追。他们追上了,杀了他,回去领赏。领了赏,继续怕。一辈子怕。一辈子被怕控制。一辈子被怕囚禁。

    他把手伸进口袋里,摸到了那把手枪。枪还在,弹匣还在,膛室里还有一发子弹。他把枪拔出来,检查了弹匣——十五发,加膛室一发,十六发。够杀十六个人。

    但他面对的不是十六个人,是几百个。几百个怕米歇尔的人,几百个愿意为他杀人的人,几百个愿意为他死的人。

    他把枪插回腰带上,转过身,向南边的沙丘走去。走了几步,停下来,因为前方有灯光。

    不是车灯,是手电筒。很多手电筒,在沙丘的脊线上晃动,像一群在黑暗中寻找猎物的、饥饿的、不知道疲倦的萤火虫。

    他们在南边,堵住了他往南的路。他转过身,向东边走。走了几步,又停下来。东边也有灯光,更多的灯光,更密集,像一堵用光砌成的、正在向他逼近的墙。他在原地转了一圈,北边,西边,南边,东边。

    到处都是灯光,到处都是人,到处都是枪。他们把他围住了。不是用墙,是用光。用恐惧,用他的恐惧。

    红男爵咧开了嘴,像是一条被困的狼。他并不急躁,只是在寻找机会。

    他们知道他怕什么——怕死,怕被追上,怕被杀。他们用他的怕,逼他往一个方向走。往那个方向走,就会死。不往那个方向走,也会死。他选哪个?